来到坎布里奇镇。这是第三次了。之前曾经因为初中时候的同桌在这里生活,他从本科,一直读到博士,七年。在我周游世界的时候,他一直在这座城里囤着,直到我来了英国。前两次来都与他有关,一次是跑半程马拉松,另一次,是他终于毕业,我来参加他的毕业典礼。我自己的毕业典礼没有参加,真的没那么喜欢这种众目睽睽下的仪式感。我爸妈喜欢。他们一直埋冤,我怎么能这么草率就领了毕业证,他们一直想来参加典礼。
来到坎布里奇感觉很熟悉。并不是因为我走过这里街巷,只是因为我对另一座城市的熟悉。两座城市很像。在过去的十年里,英国算是收留我时间最久的地方了吧。五年。五年很长,足以改变一个人。当准备离开英国前的几个月,我走在街上,会有人拦下我问路,我说我也不太清楚,她说:你一看就是在这里生活的。——我才意识到,原来我在这里感觉如此自在,每天走过的路,每天中午去买饭的那家排长队的三明治店,买好再去广场上坐在太阳下和同事们一起吃。当我终于进入了这座城的时候,我离开了。
因为时差,半夜就起来,早晨很早下楼吃过早餐,过饱,就想着去外面转转。天有小雨,我没有带伞,于是就在雨里散步,路灯还亮着。我也没什么目的地走,只觉得想去康河,常说坎布里奇的美是因为有康河穿城而过。大致按着谷歌地图指给我的方向,走着。僻静的街区,人不多。在每一个十字路口,选择的都很随性。街边的窗户里,看到早起的人家,打开着客厅的灯,有些在看新闻,也有准备出门。七点,一个下雨的早晨,我游荡着。
那些阴雨和疏冷的英国人留在我精神上的印记,大约已经成了曾经破碎又得以弥合后的镶金修缮吧:伤疤始终都在,但已成为独特的个体的一部分。
我又开始幻想,想要长长久久地生活在这座城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