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给你颗糖,陪我说说话吧。
突然想起2010年,平安夜那天,我和壹先生在一场鹅毛大雪里摆地摊那会儿。
那天雪真大啊,我们戴着圣诞帽把商品摆在路边,也不吆喝,却偏唱起歌。我唱上句,他接下句,来往的人像看智障一般,离我们远远的。
后来着实冷的受不得了,便为自己串上一个荧光棒绕成的项链,步行着往公园走,一根烟我抽一口,他抽一口,偷偷摸摸的爬上一栋楼的天台。28层?我不太记得了,总之在那江边上,小半个城市尽收眼底。他干完一瓶酒,对我说:看,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
我听完也不生气,笑着对他讲:老子是你爸爸。
总之后来,那天台便被我们称为“自由”。我们在那上边儿抽烟喝酒,时间一长,脱下裤子就对那江边一顿尿,倒看谁飞的远。
如今怕是找不着那栋楼了。
壹先生是个胖子,平日里也就喜欢抽烟喝酒打炮,不是不是,打架。
我便随他心意,赐封他为“先锋”,他领旨谢恩,发誓护我周全。
所以后来他对我说“我一个电话打给你,你就来了。怕还是一场鸿门宴,两个人得挨顿好揍,你也过来了。”我只是报以一笑,心里却只记着高三,他停课在培训班补习,听说我在学校里与人闹了矛盾,逃课过来递了几根钢管给我,对我讲“今天就是天王老子过来,我也不让你吃这个亏。”
感动之余不免也觉得,这小伙儿,贼拉孝顺。
孝顺到什么程度呢?
18岁那天,我的父亲曾嘱咐他,“小六喝不得酒,以后挡酒少不得你。”
便是从那天开始,我再不曾醉过。
即使他吐过一次又一次之后,只要还上得桌,便没我举杯的机会。
托他的福,我在酒吧里才能玩个通宵不倒下。
我的故事不多,我不止一次说过。与壹先生更是没话聊,翻来覆去也不过是些旧事糗事,每次圈子里有新朋友加入,又得讲一次,也烦的紧。
壹先生是非典型的处女座,最是见不得人浪费食物。
偏又遇到挑食的我。
所以即使吃撑了,也还要把我碗里的青菜夹走,吃掉。
他常埋怨,若不是遇上我,说不得也生不得这么胖,就像他也常埋怨,若是我喝的了酒,非得与我喝个昏天地暗。
这倒是我的过错,没人为我挡酒的日子,我偶尔喝多,他若是知了便要吃醋。
“你只愿意跟别人喝酒,在我面前杯子都是举不起来的。”他总是这样讲。
想想,倒是我的不对。
既然如此,那我们举杯喝个痛快可好?
这次我先举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