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就是要到中秋节了,月饼市场也开始热闹起来了,一些微商销售的月饼以“纯手工”、“无添加”等为卖点,受到了消费者的青睐。但是问题来了,这样的网络自制食品大多是“三无”产品,制作者并不具备食品生产相关资料,各个环节缺乏有效监管,存在着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一旦吃出问题谁来负责?以致消费者难以维权。
虽然说在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已经将网络食品经营纳入监管,这意味着在网络平台销售食品的经营者,都必须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才能入网经营,但是消费者在微商处购买制成的食品前,都看过商家的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吗?即使出了修订了法律,这也不代表我们从微商处购买的食品是十分的安全了。
在微信朋友圈销售的自制食品,起步资金少,没有实体店租金,税费等成本,是依靠互联网创业的一种方式,因此,面对潜藏的风险,既不能任其发展、放任不管,也不可一棒子打死,我建议微信平台要加强管理微信卖家要卖自制食品,必须向微信后台申请备案,实行诚信承诺,公开安全信息,并且监管部门也要逐步将朋友圈发布的自制食品广告纳入监管范围,对网络食品经营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这样我们老百姓才能吃得放心,不怕有什么问题,即使出了问题也不再难维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