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村支书贪污拆迁款910万余元被判刑15年小官巨腐

因套取拆迁补偿款910万余元,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文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吴春启,近日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据法院介绍,自2006年起,济南市市中区文庄片区进行拆迁安置。2010年8月3日,市中区成立文庄片区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对文庄村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工作。时任文庄村党支部书记的吴春启,任该指挥部“地上附着物拆迁工作组”成员,负责对文庄片区除地上建筑物外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工作,协助市中区政府开展征地补偿、拆迁等工作。

2010年7月,吴春启得知文庄片区拆迁的消息后,遂在文庄村西山租用他人土地,并指使其经营的山东文昊建筑有限公司员工刘文友、其妹夫胡方利购买建筑材料、焊接钢架,欲建成所谓简易房意图套取拆迁补偿款。同年7月28日,市中区执法局接举报后对上述在建房屋进行查处,并下达了违章建筑拆除通知书,吴春启遂让刘文友带人将上述建筑拆除。同年8月,吴春启谎称,其在本村西山上原有房屋,已带头先行拆除,随后指使他人伪造房屋数据画图填表,并在该表产权人一栏签上了“刘文友”“胡方利”的名字,后经人将此表上交指挥部监督审核组作为拆迁补偿款的主要依据。

2011年4月20日,吴春启指使刘文友、胡方利分别与指挥部签署了以上述伪造的调查表为依据制定的《拆迁补偿合同》,伪造了《空房验收单》《房屋征收补偿费报领表》,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918.142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春启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其在拆迁工作中系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的公务人员,鉴于案发后其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追缴部分财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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