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492年10月12日,在如今被称作巴哈马群岛的地方生活着卢卡约斯人。他们掌握着现在已经失传的制作大型双人木船的技术(顺带提及,利用树皮织布的技术也已经失传),有着集体出海捕鱼的习惯。
这里的原著居民的生活水平略低于波利尼西亚(澳大利亚)上的土著,但是也差不到哪里去。在曾去过塔希提岛的班克斯的日记中我们了解到,岛上的居民只需要干很少的活就可以养活全家,一个男人一天只需要种四颗木菠萝就算完成任务,这用不了一个小时。因此岛上的居民有大把大把的时间用来追求爱情以及八卦。
后来的欧洲人称他们为“高贵的野蛮人”,快乐的生活,贴近自然,远离文明的束缚和压力。因为同龄的欧洲人就如同现在在北上广拼搏的大龄青年一样,年复一年的辛苦劳作,却还不一定有能力养家糊口。
可现在在捕鱼的男人中间引发了一阵骚动,他们以后来欧洲人对他们一样羡慕、敬佩的目光朝着水天相接的地方看去,那里出现了三艘高大的商船,为首的旗舰叫作圣母玛利亚号,载重约60吨,尽管这与郑和下西洋的船比起来是大巫见小巫,但是足够让当地的土著叹为观止。船上的人穿着奇装异服以无法形容却又难掩兴奋的目光看着他们。
没错,舰长就是我们今天故事的主角哥伦布,立志成为海贼王的男人。
哥伦布出生于意大利自由城市热那亚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自幼并没有接受什么教育,靠帮父亲打下手来支持一家生活。现在百度百科、或者西班牙历史书中对其的描述就是,自幼怀揣着一颗探索海洋的梦想,最终成功当上舰长并从底层大众跻身上流社会的凤凰男。
哥伦布一生中的重大转折在于幸运的去了葡萄牙,在抵达葡萄牙之前哥伦布对海外所有的了解均来自一本书《马可波罗游记》,而《马可波罗游记》中极尽人类想象的描写想必是激发了一个深受生活压迫的年轻人的热血。
《马可波罗游记》游记中曾这样描写到,岩边有金砂甚多,在诸川入海流拣之,黄金遍地,美女如云,绫罗绸缎应有尽有。
同时在当时,马可波罗从东方归来后的情境也被流传胜广。据说,在元朝待了整整17年的马可波罗携着他年迈的叔叔和父亲回到家乡时,他们一生蒙古服装的打扮以及生硬的威尼斯语让他们的亲戚认不出来。直到他们从蒙古人所特有的长袖中取出无数红宝石、钻石、翡翠等奇珍异宝的时候,人们才奔走相告,马可波罗家在东方发了大财回来了。
想必马可波罗的丰功伟绩在哥伦布这位初到里斯本的少年心中早就埋下了力挽狂澜,逆天改命的念头。
其实我猜想哥伦布应该是资本主义萌芽刚刚产生的最早的一批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而不是书上所说的为了理想为了探索不惜奉献生命的英雄。哥伦布自己也毫不掩饰其对金钱的热爱,他提出了从海上开辟新的贸易路线的天才计划,同时也提出了得到“航海司令”的头衔,10%的战利品回报,将他发现的每个国家的总督权过继给他的后代这样的过分要求。只不过再后来人对其的描述中,有意省略了其对金钱的过分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