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马龙、许昕、樊振东集体退出中国乒乓球公开赛的那一刻,我以为是个网络段子。觉得对于乒乓球队这样一支历来把国家荣誉摆在第一位的成熟运动队而言,怎么会出现这样大面积的个人情绪化表演,而且是教练和球员都参与的表演。
但昨晚真的看到半决赛的时候,我才明白是真的。我个人很喜欢刘国梁,但我觉得这个事件,体现出他在球队思想品质上的教育,真的出了大问题。
首先,乒乓球运动的商业化能力很差,没有国家培养,运动员即挣不到钱,也得不了名气。
中国乒乓球队是国家花重金培育的队伍,历年来高额的人力、物力投入才有今天的成绩。在国际上,从运动本身的奖金额来讲,与足球、网球等商业化完备的多金项目相比,乒乓球商业化程度只能算是个第二等级项目。马龙、许昕、樊振东等人能出大名、开豪车不是运动商业化本身的收益。作为中国乒乓球的既得利益群体,为国争光了但也得到了更多。
其次,在运动队的国家体制下,刘国梁只是教练组的核心代表,而并不是单打独斗的神。
刘指导确实能力很强为人很好,但是只有他一个人,没有体制保障是无法成功的。看现在日本很嚣张的那个小孩,从能力天赋讲,马龙等一干人在14岁根本就不能算是打乒乓球的,但可以肯定,那小孩未来即使拿到冠军,一定也不会有今天这些个中国冠军这么成功。
这几位冠军这样做,不是在表达对刘指导的爱,而是在害他们口中最爱的刘指导。
他们能参赛,是代表国家打比赛,而不是代表个人,也就是说他们根本没资格自己退赛
你们球是打的不错,但是没有国家的培养,没有国家给你们提供的平台,你们 哥几个会有今天?!严重的形势错判,中国不缺优秀的乒乓球运动员。
在和平年代,代表国家出赛,从某种角度讲体育赛事就是国家之间的战争。在战场上这叫临阵脱逃,要吃花生米的。
因为个人的一时情绪,就退赛,但这些冠军根本不具备退赛资格。
说到底,这几位冠军忘记了,报名费是国家出的,机票费、餐费、住宿费相关的很多成本都是国家承担的,他们根本就不是个人参赛者。他们甚至可能根本不知道怎么根据赛程,自己怎么买机票、订酒店和安排赛前训练。他们走到今天是国家培养的,每次来参赛是完成一份比赛契约,他们太个人膨胀了,不仅违反了体育道德,更是违反了与国家之间的契约。
违约,是要赔偿的。甚至是他们意想不到的巨大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