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兰

  趟过河流越过山丘,他走了很久很远的路,来时的脚印见证他行径的路程,高悬的银蟾知晓他将去何处。

                                        ——题记

  我且称他为作家,是个极富浪漫色彩与文学气息的作家。我不敢说他有多厉害,也不敢说他笔下的文字有多熠熠生辉,也不曾见他用他那破旧的梨花木钢笔在文学史️留下多么浓墨重彩的一笔,但在我初次看到他的诗时,便为之吸引。

  “那不是我的月亮,那是闯入我生命的唐突者,是西风吹过的满目疮痍,是我午夜薄凉的荒唐大梦。

  我只知道月影婆娑,从你口中吐呐破碎山河,琉璃百盏,海水仓皇。虽曾见过群山万重,后见你眉目,便觉山河少了一抹春色。

  但那不过是我荒凉旧梦的影子,是你浅媚的笑靥。连水中月都倒影不兴,天上月又何时属于我。”

  “我坐下来,伏地的姿态仿佛比石头更重。几十载光阴,好似一场春绿。瓦暗柳霜,我见证自己沦为历史的外衣,见证我的忧伤宛如滚滚长江水,啸叫嘶鸣,被后来者看轻。”

  这样的字句,这样的情绪,让我很好奇。

  他是个颇爱骑着他那辆老永久自行车出去兜风的,与其说是兜风不如说是散步罢了,他骑车的速度甚至赶不上一位匆匆赶路的老先生。他说,这样才能感受到不燥的微风拂面,才能将自己的诗意从内到外地散发出来,才能写出绝世的好作品。只是每每听倒这话我都想笑,骑个自行车还能有这么多感悟,便只好捂着嘴假装别过头吹风——要是忍不住笑出来先生可是要不高兴了的。不过,我倒也未曾见他在骑完他那辆破自行车后写出过什么东西来,只是不住地坐在桌前一次一次地将笔敲来敲去。数年如一日地,笔头倒是比他的腰先要弯了。

  他时常语重心长地说“与文字为生的人是辛苦的,任何一点对苦难的描述,都要亲自走一遭。”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说在对他人诉说“你看看那些大文豪,哪个不是孤独和感性的,尼采在写完《瞧!这个人——人如何成其所是》终于疯了。弗洛伊德把这本书称为‘大师杰作’,一个作家要想写出好的作品,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为什么那么多作家选择自尽,古有杜甫甘于自己冻死而要让天下寒士俱欢颜。外人只道一个作品只需要满腔的才华即可,对于一个真正的作家而言,需要富有敏锐的洞察力和观察力,强大的共情能力去面对生肉活血的现实与人性,有时需要产生剥离感,处于分裂状态,只有这种非现实感比较强时更容易进入精神的深层,写出好的作品。这些都不是才华可以替代的。”每每说完他都叹出一口气,我像是听懂了又像是没完全听懂,呆呆望着他爬满褶皱望向远方不知名处深邃的双眼,风拂过五月的初夏,缭乱吹起他黑白相间的发丝,我感到一丝惆怅的气息在空中飘荡。

  他的窗台放着一盆铃兰,每当我经过他家旁的小巷子就能看见那盆洁白的铃兰,在青石砖铺成的巷子里甜甜的绽放着。我问他为什么要养铃兰,他只是摇摇头朝我笑笑不肯说一个字。是他曾爱过的哪位素衣女子穿着铃兰花似的灯笼裙让他难忘,还是只爱这铃兰甜甜的香味,我不得而知。

  这天在小镇的咖啡馆遇见他,他正坐落在窗台的一角,阳光乜斜着照在他微蹙的额间,手中的笔一撇一捺有棱有角地划动着,我点了杯卡布奇诺悄无声息绕到他身后,想看看他在写什么。

  “也许我们一辈子都不会结婚,也许我们嘴里口口声声的世俗才是对的那方,而我们从始至终都在走一条不存在的弯路,现在想来,似乎我把浮光从月亮上洒向你的那刻,我们就都错了。究竟什么算情深,是否是那洋洋洒洒的书信,还是那堆积在灰尘里的记忆。你足够普通,我足够爱你,是否就能抵御世俗的一切……”

  他文笔好,平淡的叙事能在他笔下活灵活现,无趣的生活能在他的笔下熠熠生辉。我喜欢看他埋头坐在窗边写字,看每一个句子涓涓细流似的从他的笔尖流出,看从他眼里看世界的万种风情。

  许久,注意到身后的我,他示意我在他面前的座位坐下,我谄笑着赞美到:“先生真是好文笔,字字珠玑妙笔生花,像我这等不通文墨的实在钦佩。”呃……忍住尴尬,马屁一定要够响。

  他叼着笔,手里拿着咖啡对我说:“小说吗,总要有许许多多的跌宕起伏才有人看,才有人爱。总不能一件事都平平淡淡的嘛,那就没意思了,诺,和人生一样。”他缓缓喝了口美式,做了个痛苦的鬼脸。

  他继续说:“比如说嘛,我的男主总要和女主分别,大家都爱看这种分离的痛心剧情,生活嘛。”我笑着问他:“那他们后来会再相遇吗?然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抿了抿嘴也微笑着对我说:“那可不一定,我笔下的人物一定要有灵魂,如果这个世界不想再让他相遇呢?彼此的错过会不会更刻苦铭心呢?”

  我摇了摇头,但我承认他说的对。

  “我们用爱对人生的困境做了许多的尝试,无一都失败了,反而是那些信任烟酒的人得到了短暂的慰藉,但我们的后辈仍打算就此一试,将獠牙咬向上帝。”他继续说到,突然一本正经若有所思的望着我,少年的烽火在他眼里早已熄灭,斜阳下金灿灿的余晖透过树叶稀稀疏疏照进店里,照在他略显疲惫清朗的面容上。

  忽如其来的话锋,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应的,只是那天的风比以往静了很多,恼人的蝉也没有再叫了。他是如此的扫兴又如此的让人陷入深思。

  初夏的夜晚风凉月朗,漆黑的苍穹点点星辉,我经过他家时他正躺在屋顶看繁星点点,他敲了下身边的青砖,我便也爬️上屋顶顺着躺下去,他指了指天上的星星:“你看啊,星星那么多,总有星星熄灭的,又会新的的星星升起。就像我们人一样,总要有人下车,我们就不必在一次次怀念和后悔中痛苦,车还要继续开的,还要有新的人上车。”我似懂非懂着点了点头,或许是天太黑了他没看清,也或许是我压根没有在点头。他半开玩笑着对我说,要是他现在滑下去摔死,和不摔死也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我更不懂了,苦涩的笑笑,怎么会。

  我只好劝他,你还要写诗你还要浪漫,你还要骑着你的自行车去兜风,说的什么嘛。

  他却自顾自说起来:“我不只一次理解到人生的艰难,理解其实我的骄傲别无二致,我不过是万千普通人中的一员,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能够一次次被人群之中皎洁的部分治愈。我读文学,读毛姆,读一个成年男人的咳嗽,而明白自己的干哑。之所以还活着,是盼望在这世界有所完成,不愿到头来喜乐悲苦尝遍,却只是历了春繁花谢,没有结果。与穷困弱小者为伍,为黎明破晓而斗争,那些伟大的事物固然让人颤动,我终将奔波,却从无去处。”

  又是一个让我无法回应的话题。

  几个月后的一天,天空飘着微濛濛的细雨,我去敲他家门,没有人应答。问他家旁边的人户,说他已经走了。后来读他的文章,许久我才发现,原来他一直是自己笔下的男主角,恍然中我想起他留在窗台上的铃兰,我奔去他曾经的窗台看见了那串枯萎的铃兰,暗红色的果实早已风干,掉落在干涸了的泥土上。朋友告诉我,铃兰的果实是暗红而剧毒的,既然如此,我拾掇好铃兰的种子,把它种在自家院里,那就让它的花一直开着吧。

  我不知道这是他走的第几个年头,我也再没有遇到他,咖啡馆倒闭了,破旧的自行车被一位收破烂的老阿姨当废铁卖了。梨花木的钢笔他带走了,我不知晓他在何处继续书写他的天涯,完成他此生的梦想。只是,我又买了珠铃兰花放在窗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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