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男子开车带妻儿去游乐场,变道时遭辱骂,致6车相撞

近日,四川成都。成都高新法院宣判了一起案件:一男子开车带妻儿前往游乐场,变道时引发另一司机不满,并遭到辱骂。随后两人在限速80公里的成雅高速上,以120公里的时速追逐竞驶,男子的妻子也在事故中丧生。本案在二审判决中两人均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这个案子看了让人感到十分可惜,男子本来是带着妻儿一家三口开开心心去游乐园的,但是却因为开车路上的一点纠纷,追逐竞驶导致6车相撞,不仅伤害了别人,自己的妻子也在这场车祸中丧生。

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主任付璐律师介绍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放火、爆炸等罪并列规定在相同法条中,并且规定的相同的法定刑。该罪名中的“其他危险方法”是对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4种行为的兜底,根据刑法同类解释规则,对这4种行为之外的其他危险行为要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应当要求该行为具有与这4种行为相当的危险性、破坏性,而不能泛指其他所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的主观是故意的,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危害结果依旧放任主动造成危害结果。

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主任付璐律师在此提示,开车上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遇到纠纷心平气和的解决,拒绝路怒症,千万不能因为一时之气酿成无法挽回的惨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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