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月亮与六便士之后,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并没有网络上人们评论的那么不堪和自私,我不记得在哪个网站上看过,有人评论说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简直就是一个渣男,自私自利到了极点。
对这个观点我是持怀疑的态度的,因为如果一本书的主人公太过自私,毛姆的这部作品怎么可能流传了上百年。所以当我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抱有一种为主人公辩白的意味。
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对主人公的评价也经历了很多的变化,从一开始的可以理解到后来的不可理喻的,再到最后的震撼。那主人公到底都做了什么让我的情绪会波动如此的大,对他的评价会不停的变化。
我特意去查了一下自私在新华字典里的解释,大意是只为自己打算,只图个人利益。如果只从这个角度来考虑,未免太过狭隘,我们习惯性认为一个人如果只是为了自己舒服,为了自己享乐,去颠倒黑白的,损害他人的利益,就是极度的自私,这样的人,人们会厌恶他唾弃他,但是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并不仅仅是这样的一个人。
因为他一开始的抛弃妻子,到后来的和帮助自己的施特略夫的妻子有染,以及到最后生活在一个丛林里,他都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享乐和舒服,因为他并不在乎物质生活,他在乎的是自己的人生意义。
说到人生意义可能会过于抽象,在我看来他认为自己前40年活着都像是行尸走肉,在40岁那一年抛弃了家庭和奋斗了大半辈子得来的一切物质生活,只是为了去画画,可以说他余生活着只是为了画画,也只想用余生来画画。
为了画画斯特里克兰德都做了什么呢?可以说他为了做画画这件事情可以牺牲任何人任何事情,包括他自己。
书中以作者我的角度开始描述斯特里克兰德这一生,尽量呈现真实的事实。我把斯特里克兰德的故事分成了三部分,第一部分在伦敦,第二部分在巴黎,最后一部分是斯特里克兰德生活在塔希提这个小岛上。
首先在伦敦的时候呢,作者因为受到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的招待,从而对斯特里克兰德产生了兴趣,因为从来没有见过,所以很好奇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于是在他太太的引荐下终于见到了斯特里克兰德。但斯特里克兰德并不善言辞,在宴会上表现平平,所以没留下什么太深的印象。
再次听说到斯特里克兰德的消息是作者听朋友说起斯特里克兰德抛弃妻子,并且没有给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留下一个便士。这一举动让作者很是震惊,因为那么一个不善言辞的人竟然能做出这样离奇的事情。
接下来就是发生在巴黎的事情。主要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作者被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委托去到巴黎说服斯特里克兰德回到他太太的身边。
在这期间作者和斯特里克兰德展开了一段对话,这段对话可能在别人看来充分表现出了他的自私,但是我读完却觉得长舒一口气很放松的感觉,原来生活可以如此轻松,只要你不在意外界的评价,不会被外界的评价左右你的情绪。能坦坦荡荡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那种感觉真的是太爽了。
这次对话中让我印象比较深的是作者问他,你怎么可以一走了之,不给你的太太留下一个便士。斯特里克兰的回答说,为什么不可以,我已经养了她17年了。也许放在那个年代,这句话惊世骇俗,因为女人大部分大多时候就是要被男人养着的,但是在当今这个社会,如果女人还是这样的思想,那难免落了俗套。可甜可咸才最动人,我想独立就能赚钱,不想独立可以让你养我,我觉得这样的人生会更自在,也有更多的选择权。
当作者给斯特里克兰的太太回话说,斯特里克兰德并没有一个情妇,只是他为了自己画画的梦想,不想再回去了。这个时候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果断的斩断了和斯特里克兰德的联系
接下来就是斯特里克兰德在巴黎发生的另外一件大事情,他生重病的时候被施特略夫接到家中照顾,但是病好了之后却不主动离开,反而和施特略夫的妻子发生了关系。在世俗的角度评价,这样的斯特里克兰德简直是罪大恶极令人厌恶,就像是咬了农夫的蛇。但是这个时候斯特里克兰德与施特略夫的妻子发生关系,只是因为身体的性本能,并不是因为爱情,因为他所有的精力只放在了画画上。
之后当他发现施特略夫的妻子像他之前的太太一样,想用各种方法绑他在身边,而不让他去集中全部精力去画画的时候,他果断的选择了分手。而他果断选择分手的结果是导致施特略夫的妻子吞草酸丧命。
当作者质问他怎么可以这样冷酷无情的时候,斯特里克兰德回答说:“为什么不可以,那是他自己的选择。”当时我就被这句话深深的震撼了,是啊,那是她自己的选择,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所以呀一个人绝对要为自己的人生负责,也只能自己为自己的人生负责。不可以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和原因就一厢情愿的把人生的决定权交到别人手里。
这让我想到一句话,我只有一个一生不能慷慨赠与不爱之人。而我们这一生最应该爱的人是自己,所以我们要处处为自己考虑,自己爱自己,别人才有可能更爱你。
而且我发现斯特里克兰德虽然冷酷无情,但是他说的话如果细细的思考下来都是很有道理的。
因为大家都是成年人,不是小孩,做什么决定都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理性的思考,尤其是关乎生命生活的意义等等。
所以哪怕当我读到了斯特里克兰德在巴黎是的所做所为如此不堪的事情的时候,我也没有觉得他多么让人讨厌,反而觉得他给我的人生敲响了警钟。
为什么他这么讨厌这么决绝这么冷酷这么无情,是因为他心中有一个一定要去做不去做就会死的事情,那就是画画。为了画画,别说什么名声,别人的评价、财富、享受什么的,他都可以放弃,包括他自己的生命。这样的状态太让我震撼了,我想为了我的梦想,我是绝对做不到放弃这些的。从这个角度而言,在我心里他就是伟大的。
如果说读完了他在巴黎和伦敦发生的故事之后,我对他还保持着一个正面的评价,甚至表示佩服,但是当我读到他在塔希提小岛上完成了他人生中最后一幅创作,然后让他的妻子付诸一炬的时候,我是被震撼的。
他生命中的最后几年得了麻风病,忍着巨大的疼痛,甚至最后眼睛都瞎了,也要在墙壁上画画,完成了那样一幅震撼人心的作品,连不懂得绘画的外行看来都觉得震撼人心,这样的作品本应该流芳百世,但是他却要求妻子在他死后把它烧掉。
我想这就是他人生的意义,就是为了画画,只是画画本身,只是画画这一件事情,他不是为了画出作品去卖钱,也不是为了画出作品去流芳百世,更不是为了画出作品去换得什么,取得什么,只是为了画画,只有画画他才觉得自己的生命有意义,所以他一直画到生命的尽头,画到死。而最后完成的那幅小木屋里的壁画,算是给他生命一个完满的交代。
我也说不上来自己是什么感觉,只觉得他活得洒脱自在,虽然身体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找到了终身热爱的事情,并且用余生为之付出全部的努力。不枉负自己的余生,不枉负自己热爱的画画。
这样的人生称得上是酣畅淋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