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代,若说你好,就把你推到神坛,不食人间烟火,不准有七情六欲;若说你不好,就把你打翻在地,甚至送入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严歌苓的《芳华》是在看上海电影节开幕式上得知的,因为冯小刚把它拍成了电影。我的读书就这么随性。买来翻了几页我就断定作者一定是亲历过文工团的生活,因为有些细节非经历是想象编造不出来的,百度一下果然如此。
小说描写上世纪七十年代某文工团里发生的故事。当一群人的人生打上了那个时代的烙印,便会涂上悲情的色彩,兜兜转转四十年也少有人挣脱宿命。
男主人公刘峰是文工团的活雷锋,他善良谦卑,处处助人,却因为表达一份纯真的爱而葬送大好前程。小说中主要有四女孩子,都十几二十岁。在那么美好的年华里,她本该是无忧无虑地享受青春,简单而快乐着,但却因特殊的年代被异化,被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了嫉妒,背叛,潮讽,人性中美好的部分无从寻觅。
刘峰只是一个普通的“烂好人”,好到几乎没有人不受他的帮助。他会顾及所有人的感受,有求必应,不求也应。但到了落井下石的时候又有谁放过他?人们一方面卑鄙地利用他的好带来的便利,另一方面又乐见其从巅峰跌落,摔得粉碎。他们只要求他的好,而从不去关心他的人,足见人心的冷漠、黑暗和自私。
还好,刘峰无论遭遇命运如何的不公和无耐,世界令他多失望,他都在持续做一个好人,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没有刻意,只是一种习惯,他本无须别人仰望,只在做自己。他的好是那么伟大,伟大到在生与死面前他想的依然是别人。他的好又很平凡,平凡到针头线脑,生活琐碎。他应该被生活温柔相待,他应该得到得到凡人都有的幸福,可最终就连追悼会都草草收场!这世界亏欠刘峰太多,不是无关痛痒的忏悔,于事无补的金钱所能弥补的。我只希望小曼最后三年的陪伴能让他感觉到这世界些许的温暖。
四十年的时光流逝,红楼里的这群人星散寥落,四个女孩已被岁月打磨得面目全非,曾经的恩怨也已经淡化。四十年来,她们从未间断寻找刘峰的消息,为什么呢?因为刘峰陪伴了她们整个青春,在那个苍白的年代,刘峰是唯一一抹亮色,是值得被铭记的。不是为纪念刘峰,而是为了祭奠她们自己。他成为她们心中不可触碰的痛,也成为她们记忆中永远的芳华。爱他的和他爱的,执着的和释怀的。
“我们当时怎么那么爱背叛别人?”一部小说拷问一代人的良心。如果真的还有人性,良心真的会痛。跟着别人做恶也是恶,盲从很可怕,集体无意识地盲从更是可悲。很欣慰,还有人在反思。
作者创作时的语气很幽默,但却不难咂摸出悲凉的味道。"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这就是大部分人的写照。日子还得继续,故事却不希望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