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一、一切过往,皆为序曲
他们仨一路走来的兄弟情,构成了前半生的主旋律。从血气方刚的青春期到如今的人到中年,各种唏嘘,无奈只有在夜深人静,独处的时候,方有勇气回味其中的苦涩和悲楚。正所谓“老婆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这一份沉淀了二十多年芳华岁月的情谊,终也酿成美酒,在现实重重心理负担下的起落中,或许是唯一值得庆幸的乐事。
人生如同上天安排的戏码,曾经的一句玩笑,竟也有梦想成真的一天。
正可谓是:
昔日戏言身后事,今朝都到眼前来。
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
这是一所“以美术和英语”为特色的高级中学。当年的考分不亚于任何重点高中,之所以会花重金就读该学校的各位莘莘学子,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艺术的热爱。或多或少从小都有点素描和国画基础,其中不乏想将来以此为生的乌托邦主义者。
当年同在一个班级的兄弟仨,是出生在同一年份的帅气小伙。
彼时毛弟是班上最小的同学,因他的生日距离下一个学年只有最后两天而已。他白白净净、瘦瘦高高的身形,如此弱不禁风,仿佛天生需要他人的保护。
但他十足是一名三好学生,读书顶呱呱,是老师眼里的尖子生,重点培养对象。高考目标基本就是锁定清华、北大这类学校。
他有着两颗虎牙,一笑就憨态可掬,着实一副“老实人”面孔,轻易不和女生讲话,一开口,脸红得像是夏天熟透的樱桃,尴尬得很。因此同学背地里给他取了昵称叫——含羞草,一碰就害羞。
仨人里月份最大的是马同学,因是半个云南人,天生一双大媚眼,忽闪忽闪地会说话,睫毛比女生更长更密,貌比潘安,或许也不过如此吧。
马哥到的确讨班上女生喜欢,中等身材,高挺的鼻梁,小麦色的肌肤,眉毛弯弯的,带几分阴柔之美。主要是眼睛传神,勾得女生们天天围着他转。
他倒是一副来者不拒的样子,但私下却十分有底线和分寸。自嘲说是守株待兔,愿者上钩。
位居老二的是柳二,直筒筒细长身材,竹竿似的又细又长,足足有185公分,走路打飘,驾着一副厚底眼镜,金鱼般的大眼,突突的,显得表情茫然。缺少了几分神采。但他篮球打得不错,扣杀十分有力。平时沉默寡言地很,一开口就是金玉良言——比如王勃的勃,是**。
经常不经意间把女生们搞得面红耳赤,坏小子一般,哈哈大笑后,扬长而去。
如此这三人在班上的团体绰号就是——三剑客。
当高一匆匆划过,让人懵懂得不知所措的时候,高二就开学了。
这一年,他们仨同时爱上了一位女生。——周巧云。
巧云是那一年转学来他们学校的华侨子弟。
乍一眼便叫三人,惊为天人。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这些形容洛神的形容词都不足以表达他们对巧云的爱恋和仰慕。
许是因为她自幼生长在异国他乡,虽是华人,同样说的是中文,声音却是嗲嗲的、糯糯的。走路不紧不慢,脚跟很轻,在走廊里偶遇,也是如清风拂面般叫人如沐春风。她总是习惯低一头地浅笑,彬彬有礼地打招呼——你好!
他们仨第一次和巧云偶遇的时候,骨头都酥了,所谓的梦中情人的形象,在见到她的那一刻起,悄然崩塌。
从此心里便只有一个——周巧云罢了。
巧云和他们同年,居住在距离学校7公里的住宅,每天骑自行车往返十分辛苦,但她坚持不用父亲开车送,而是自己清晨6点出门骑车去学校。
毛弟是最早私下打探到巧云家地址的,也是最早搞到她家电话号码的,但他实在不擅长和女生打交道,他为此煞费苦心,最终他决定派马哥亲自出马,替他传递情书。
毛弟为了这人生第一封写给异性的情书,绞尽脑汁,翻阅各类情书大全,最终以法语Je t'aime为开头,写了一份不伦不类、不中不西的情书,但他用心地折成千纸鹤的形状,委托马哥务必带到巧云手里,马哥此时内心十分煎熬,一边是拜把子兄弟,一边是心目中的女神,孰重孰轻,叫他左右为难。
唯独柳二有自己的盘算。他冷眼旁观巧云对待各式追求者的态度,得出的结论是,她绝对不会在这所学校找对象,或者说她注定是要出国的,她不属于这里,也就意味着她也不属于自己。
柳二要的是一份默默守护,便私下决定不在那两个烧包面前提起自己对巧云也有一番浓情蜜意,他只是冷静地把这份持续高涨的荷尔蒙不断转化成为篮球架下的冲刺,他渴求在校际联赛的时候,巧云作为拉拉队队长能对他的骁勇善战青眼有加即可。
这么美好的华侨女子,怎么可能是他们这些凡夫俗子所能高攀得上的呢?——柳二为了这份暗恋竟偷偷学起了抽烟,他发现在氤氲的烟味缭绕里,巧云的身影从未走远,拥有这样一个梦也是好的。他如此自欺欺人,自言自语道。
二、左右为难
当马哥忐忑地将情书交给巧云之后,当巧云打开情书之时,其实巧云看到的是马哥自己写的情书,那是一份用徐志摩口吻模仿的现代情诗。他不经意地又故意为之地把毛弟的千纸鹤扔进了学校的河道,从此不见踪影。
当马哥忐忑又紧张哆嗦地把浅蓝色信封递给巧云的时候,仿佛五雷轰顶般地瞬间绽放又枯萎,如同昙花一现般饱含了一生的激情,在刹那间得以释放。
他至今都觉得碰到巧云手掌的那一瞬间,是此生最完美的时刻。无与伦比般的美妙。
在人生最美的岁月里,遇到最美的你,我想是这一生最美好的记忆。
毛弟不依不饶地缠着马哥喋喋不休地追问,千纸鹤是否递给了巧云。马哥始终含糊其辞,顾左右而言他。
毛弟终日里,做习题都丧失了动力,想去旁边的班级望望巧云,又纠结地缩回了脚步。
如同拿着一朵雏菊,数着花瓣嘟哝——她爱我,她不爱我;她爱我,她不爱我,如此循环往复,叫毛弟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爱情怎么如此叫人痛苦、兴奋、不安又内心冲动迭起?这十六岁的花季,真是惹人烦恼又叫人激动不已!
巧云呢,她是如何想的呢?
who knows。
巧云收到马哥的浅蓝色信封,微微打开后,莞尔一笑,便把那页情书安放进了词典。她的七窍玲珑心,早已体察到这仨兄弟的用意和心思,又岂会不知他们对她的一番痴情。只是,毕竟大家都还只有十六岁而已。
叫她左右为难的始终是不希望自己的原因而让他们仨反目成仇,何必呢?毕竟按照家人的意愿,高三毕业后她是要出国的。不会长久在此地逗留。
既然如此,又何必节外生枝?
三、一池春水
高中毕业后的二十年,今年的这一个大暑节气,当他们仨再次和巧云重逢的时候,巧云依然还是当年的巧云,依旧孑然一身,纤细如旧,只是双鬓有些霜染。眼神却还是从前般清澈、透亮。笑起来的模样依旧是当年的小女儿态,令人心生怜悯和珍惜之情。
而他们仨呢。毛弟结婚多年,膝下无子,事业有成,俨然如老师当年预料般的出人头地。
柳二,结婚生子,就职于某跨国企业,担任高管,娶了一枚娇妻,供养在家。
唯独马哥,桀骜不驯,我行我素,离异数次,今年终也有了稳定的归宿,在郊区开了一个健身房,依旧是灌篮高手一枚。
再聚首的这天夜晚,一轮满月洒满人间,也照亮了他们仨的心间。
多年后,他们自是知道了当年所有的剧情,却最终一笑泯恩仇,是啊,何必呢?难道为了一个从来都没有得到过的女人毁了兄弟情谊吗?
他们一起望着巧云,眼神里多了一份从容,却还是怀揣着几分紧张,毕竟那是他们年少时共同的梦。
还是柳二有勇气,举起香槟杯的时候,借着微醺问巧云:“当初到底有没有喜欢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
巧云捋了捋中长发,会心一笑,两个浅浅的酒窝,若隐若现,煞是动人。
她只轻轻地回答:“你猜。”
几十年光阴荏苒,白驹过隙,于浮世间最值得把握和拥有的就是心间的一抹柔情。或许从未想起,却也从未忘记。初次爱上的那个人,如同白月光般美好,心上有个人,才能活下去。是难能可贵的这份情,延长了我们关于青春的回忆,唤起了彼此的人生五味杂陈。
尾声:
别梦依依到奴家,小廊回合曲阑斜。
多情只有春庭月,犹为离人照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