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星泽不愧是菁桐小镇的孩子王,他只需一句话,我接下来的日子都过得安安稳稳的。自此以后,他的身后总是会多一个小跟班。
彼时的我又黑又瘦,活像个非洲逃难过来的。奶奶有时忙,来不及做饭。久而久之,我变成了路星泽家的常客。
我很羡慕陆鑫泽,他有一个温柔似水的妈妈。他的妈妈看到我的第一眼便说:“这姑娘怎么那么瘦?”语气中满是心疼。
他的妈妈很喜欢给我夹菜,让我多吃些。如果我也有这样一个妈妈该有多好。有一次我向她那么感慨。她乐呵呵的说:“那你来当我的干女儿啊!”
我还没开口,14岁的他却从饭桌上抬起头,说了句:“我不同意。”语气很严肃,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样子。我伸出的筷子顿住了。我才意识到我只是客人。
自从那次以后,我再也没有去蹭过饭,就连上学和放学也不在等他。我又变回了形单影只。每天班里的事忽然没了人倾诉,感觉怪怪的。
我低着头慢吞吞的往家走,心里想的是我数十个数,如果陆鑫路星泽主动找上我,我就原谅他。
数了不知道多少个十,身后窜出一辆自行车停在我身边。我抬头看向他,嘴巴抿得紧紧的。
他无奈的叹了口气:“大小姐,我错了,不行吗?上车吧,照你这速度,明天都到不了家。”
好吧,其实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原谅他了。我乖巧的坐上自行车后座,搂着他的腰。
三月春风,大地回暖,我呆呆地看着他的后脑勺,心里想的是,这样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