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孩童时期的我,并不喜欢写作。
坐在讲台下面,听着一篇篇被老师点名批评的“佳作”,如同一首单曲循环的催眠曲,让人渐渐进入了梦乡。小学时期最头疼的莫过于写游记,每次写出的文章都变成了一篇流水账。作文本上一个又一个鲜红的“重写”,都能让我瞬间崩溃,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唯一的发泄方式只是在日记本里写下无数次的“我讨厌写作文”的字样。如今想起来,便也忍俊不禁了。
四年级的时候,无意写的一篇有关幻想未来生活的文章误打误撞获得了《读写周刊》征文比赛的一等奖。当时老师拿着编辑部寄来的获奖信件向全班夸奖我时,那小小的虚荣心便从心底发了芽。那时,不知是因为这点虚荣心,还是因为自己的文章受到了认可,我便改变了自己对写作的看法。每节写作课都会打起百分之一千的精神认真听讲,不知不觉间,回头便发现自己最喜欢的课变成了最初最不爱上的课。
自此之后,年幼的我经常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念自己的作文,每每收到同学的赞赏和掌声时,都能让我开心很久,那时候总会面带微笑的想,我或许就是大人口中那种容易满足的人吧。
高中学校开设了文学编辑部,每个月都会出一期文学报。因为时间过于紧张,我只能将自己语文考试时写的作文投到编辑部。某一天午后,朋友突然叫醒我,说我的两篇文章都被刊登了,睡眼惺忪的状态瞬间被秒杀。对,还是容易满足啊。
有时静下心来,去品读名家的文章,就会从他们的字句中找到共鸣。每篇文章中,一个字,一个小符号,都是整篇文章欢快的音符。一直独爱朱自清先生的写作风格,便也开始模仿先生的风格去写作。可有时自己的灵感一现,就在无意之间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写作风格,慢慢地,便开始尝试不同文体文章的写作。恍惚间,突然感到写作不是普通的写写,而是注入了自己的情感,每篇文章都是对自己情怀叙写。当然,写作成为了我不可丢失的爱好。
三千繁华,百态人生。忙碌之后,执一只笔,浪迹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