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领导扔给我们一个讨论主题:对于目标管理,在执行过程中,是抓行动的原因,还是抓行动本身?
嗯,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啊。
领导认为首抓原因,理由是:所有的行动都是由原因激发的。只有行动的原因在,行动本身才会启动。所以员工激励应该从原因入手。
而我的看法是:人与人不同,每个人内在驱动模式也不同。拖延症和懒癌患者,达成目标的原因是存在的,但行动力依然不足啊。
目标感的迫切性,跟实际需要也不完全挂钩,因为外在激励是否能内化为自身想要,是另一个课题。
那么怎样才能让自我驱动爆发呢?大概是找到自己最在意的点吧。我只说大概是,因为身边几个做HR的朋友否定了我的这一论断。
不知道战友们对这个命题有何高见,欢迎一起探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