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好心行善,换来追责索赔

近日,央视网评报道的一桩案件令人唏嘘寒心。湖南衡阳祁东县,一名老人自觉身体不适,主动进入街边牌馆请求短暂休息。店家好心应允并安排落座,不料老人突发疾病当场晕倒。店家及时帮扶、拨打急救电话施救,可老人最终因自身基础疾病抢救无效离世。令人无奈的是,这份善意并未换来感谢,反倒遭到家属索赔,店家迫于压力支付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事后官方核查确认店家无任何法律责任。

整件事,普通人看了心里都会五味杂陈。

店家只是做了一件人之常情的事:给身体不适的老人一个歇脚的地方,出事之后尽力帮忙施救。没有过错,没有过失,老人离世是自身基础疾病造成,和店家的善意举动没有关系。《民法典》的“好人条款”也早已写明,自愿实施紧急救助,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明明是一份温暖的举手之劳,最后却卷入纠纷,还要出钱了结,换作任何一个普通人,都会觉得委屈。

看到这件事,很自然就会想起早些年的春晚小品《扶不扶》。那句“人倒了还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过去这么多年,依旧戳中很多人的内心。

现实里,“老人摔倒该不该扶”,早就不是一个陌生的话题。不是大家天生冷漠,是见过太多好心被辜负的事例,普通人想要伸出手的时候,难免会犹豫,会掂量:帮人之后,会不会给自己惹上麻烦。

不自觉便会想起雷锋那个年代。助人为乐是发自本心的选择,遇到别人难处,伸手帮一把,不用反复权衡利弊,不用担心好心换来追责,人和人之间的信任简单又纯粹。

当然,这并不是否定当下,如今依旧有很多愿意挺身而出的普通人。只是看完这起事件会感慨:行善本不该变成一件需要步步提防的事。

丧亲的悲痛可以理解,失去亲人的痛苦足以让人情绪失控。可悲伤再重,也不该把后果转嫁到毫无过错的施救者身上,不该让一份纯粹的善意来承担这份遗憾。

试想,如果伸手帮忙就要承担风险,冷眼旁观反而相安无事,以后再遇到别人陷入困境,大家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可能不再是上前帮忙,而是观望、躲闪,先考虑如何自保。

倘若遇事大家都只求自保,最后透支的,其实是整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今天我们不敢向别人伸出援手,未来倘若自己身处危难,也很难期盼得到旁人的相助。

法律条文已经给善良托底,但现实里,依旧有无责者迫于压力做出补偿。这种无责却要出钱了结的调解方式,实则在一点点消耗普通人的热心。是非该分清,权责该划清,不能让好心的普通人,流血又流泪。

雷锋精神从来不是一句陈旧口号,它就是普通人朴素的善意。

愿每一份发自本心的援手,都能被善待;愿善良不必小心翼翼,负重前行。

别让人心变冷,别让善意难行。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