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理发店里,环境里的英文歌都太耳熟能详,能让我觉得很耳熟能详的换句话来说可能就有点老。
早上跟老同学们瞎聊天,因为大家共同的记忆还停留在大学时期,所以聊天中蹦出的名字也都有浓浓的复古信息。聊了很多关于恋爱,关于喜欢的类型,以一种遥望的眼光和口气。因为好像已经太久远了。
老同学问我喜欢的类型,总结了一下,很不幸结论非常的肤浅:大概就是喜欢皮肤白的人。还有过一见钟情,在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其实一见钟情约等于以貌取人,或者也可以说是动物原始欲望凶猛,直觉战胜一切。非常表面,非常的不深刻。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皮肤白的人及其有好感,可能是因为自己本身比较黑,所以对这项优点有极大的渴望。再者是潜意识里觉得肤白代表某种优越环境里生长起来和有些内向忧郁,无一不是渴望和喜欢的要素。
带着这种预设的执着,在无法预料的情境下,人群中惊鸿一瞥,一见钟情发生过。现在回想起来倒是不会为自己发过的疯感到后悔或者羞耻,会觉得有点搞笑,又有点羡慕自己年轻那会儿有那种激情,毫无保留的喜欢过一个人,没有条件,没有要求,也没憧憬过太多未来,只停留在爱你这件事本身。虽然那种爱有点像幻想,因为没有爱的那个人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