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
探究式学习强调学生知识建构的自主性,其实质是强调知识建构过程中学生自主决定的“权力”(有了自主权,学生才可能表现出自主性),因此,在本质上这首先是一个给学生“赋权”的问题。
现在,老师都已经建立了新的知识观和学习观,也知道要把课堂还给学生,但心中还是犹豫,还是种种不放心,担心课堂开放了,学生的知识学习、时间、效率等保证不了,担心课堂乱得不可控,担心……
在探究式学习中,学生知识的自主建构既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责任。
因此,需要明确一点,在课堂上,强调自主绝对不是放任自流,绝不是反对指导。权力享有与责任担当是辩证统一的。
首先,我们应该相信学生的能力,充分赋权给他们。孩子天生对新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心,是一个天生的探究者。要培养他们的探究能力,首先得让他们有机会、有权力、有平台去探究。
其次,赋权后,想要退居二线,需要提前做好规划部署。课堂的每一个环节需要老师精心地设计,正所谓活动是老师主导的,活动中的行动是学生主导的,这是有目的的结构型探究。
充分赋权给学生吧!他们的问题意识、创新意识才能被无限地激发出来!他们才有机会逐步承担起自我知识建构的责任,自我成长,从而建构自己的知识大厦!
做个勇于尝试、敢于赋权、善于赋权的老师吧!我们改变了,课堂才会变化,学生才会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