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
纵使落花无情,流水无意。我也知道,我来过!
---题记
在别人眼里,我大概就是那种算得上颇有气质,阳光开朗积极向上的男生。
其实真的,对于每个人来说,进入大一是很匆忙的,匆忙到什么程度呢?大家也都知道是什么样子,无非上课下课、学生会社团、寝室图书馆来回跑。跑啊跑啊,就到了将近期末的时间,大概是一个多月。然后,我的故事就开始了。
容许我为这个故事的俩个主人公取个名字。男主人公叫于晓,女主人公叫曾念敏。
曾经于晓听看到过一句话,说:一个人越是在外在的表现什么就越发的缺少什么。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同意这句话,至少在于晓看来,是很对他的。
很多时候,于晓很清楚,像他那样的人原本就不应该去企图得到些什么。尽管人显得阳光开朗积极向上。
只是当他遇见曾念敏的时候,这一切都发生了一点点微妙的改变。
这要归功于一场晚会,大抵每个大学对新生都会有迎新晚会或者成人礼晚会。于是就这在所学校的成人礼晚会上,于晓遇到了曾念敏。
于晓是在一场晚会上认识的曾念敏的。但在晚会前的排练上于晓就已经注意到了曾念敏。她站在他前面,他站在她后面。
他听她的声音细柔且绵长,余音绕梁般,敲击在人心上不断地有回声在挥发。其实于晓的声音也算得上一个亮点,温沉的低音环绕着沙沙的声音。
于是乎,于晓就期盼着快点到晚会,至少到那个时候会有机会见着她的正面。虽然在一起训练,但结束后,于晓一个人会习惯平时的夜跑,另一个人呢,或许是回了寝室,或许去做别的。更何况排练上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又怎么能相互顾得上呢!
大学的第一个冬天不是很冷,但晚风时常会吹得人不断啜泣着鼻子,鼻子要不断地小心的啜泣着鼻涕,否则一旦它顺着引力往下留,往往都会很糟糕。尽管总有人不想让它留下,但它还是要一意孤行。彼此纠缠着,就看谁能够坚持到最后。这个过程是显得那么痛苦。
所幸,于晓的夜跑很慢也很稳,只是跑的久了,脚会有些抽筋,会揪心的痛。所有肌肉都会往一个地方挤去,都不管那个地方本来就小的事实。每到这个时候于晓都会很小心翼翼的,重重的踏在塑胶跑道上,借助震动所产生的力量来减少绝大部分的痛楚。再然后就回寝室。
夜里灯光照耀的影子被慢慢的拉长,枝影也不忘凑个热闹。夜的精灵在呼唤明月朝朝。人间的灯光却不绝于眼。于晓的眼瞳就开始显得深邃,不知是黑夜增益了他的眼,还是他的眼映照了这夜的深沉。犹记得陀思妥耶夫斯基说过“黑暗也是一种真理”。于晓嘴角就不由自主得微微上翘。
他想起来,如果不是社团的理事长帮他报名,他根本就不会碰到曾念敏,也不会念叨那《年轻真好》,是啊,何不是呢,年轻真好
当晚会开始,俩人终于碰到了一起,于晓看见曾念敏将头发挽起做一个发髻,身着白色长裙,嘴角若隐若现一抹微笑,一点梨涡深深的牵引着人心,印象最为清晰的是她的眼睛配上这嘴角梨涡浅浅的笑,一种气质就油然而生,那是属于安定宁远的气质。不可避免的,于晓再一次深深的注意到了曾念敏。
或许是因缘际会,或许是不约而同,或许本来就有这么一会故事要走。开始表演前,俩个人恰巧地坐在了一起,突然的因为某个话题产生了对话。
曾念敏对于晓说:我发现了一个蛮烧脑的游戏的,你要不要也一起来试试。
好啊!于晓回道
这个游戏叫什么,纪念碑谷。
然而时间匆匆,表演结束后大家像是例行公事一般的拍照留影。对于心中有所期望的人自然是再好不过了。更何况结束后,于晓还在悄悄等待机会。
而有时候表演也只是一时半会的因缘际会,谁能想到这其中是否能有什么效用产生。是也,于晓和同学一并出了大礼堂。
不曾想到,刚一出来就恰好撞上了她。
先是一愣,于晓笑着打了招呼,路就开始变得漫长。
大礼堂出门正对着田径场,回寝室的路夹在田径场与网球场间。一排的樟树垂枝下来,在昏黄的灯光下影影重重,延生出来的枝条像舞女的长袖,翩跹不已。只是挨到人的头,却又有点扎人。
回去的路上,这些人各据一角,其实不过三个。却也正好是一种稳固的三角,而彼此小心翼翼。只是这时,前面走来一个男生,是找曾念敏的。
实在不好意思,我还有事情先走一步了。曾念敏向着他们俩说。
于晓就这样看着曾念敏渐行渐远。之前才刚走出那么两步,那个男同学就意味深长的回头望了他一脸,那个眼神好像在宣誓主权,同时要将于晓彻底的映入眼底的样子。没办法谁让他们仨就他一个男生呢!
他不由得一愣,默默看着俩人缓步离开。
深秋的夜微凉,剩下的人从不觉时光已晚。有一搭没一搭的走完了剩下的晚归的路。
所幸,真正有意的人从来不会放弃每一个机会。
晚会后的一天,两个人开始聊天。
你好啊,我是于晓,昨晚和你一块表演的;
啊,我记得你呢;
真的吗,我还记得你的那个游戏还蛮好玩的呢;
哈哈,那是当然了;
那你是怎么找到这个游戏的啊,我平常都不怎么玩游戏的;
哦哦,因为同学啊;
嗯,觉得这个游戏很有意思;
.......
昨晚看着你和你同学回去,丢下我们俩个完全不知道做什么,好尴尬;
真的吗?你看着我回去的啊;
真的,而且你那个同学接你的时候还莫名的回头看了我一眼,弄得我好不好意思;
嘻嘻,那是我们班上的团支书,找我有事情要做,比较急咯;
......
第三天后,也许了解过后的人从不觉生疏是一件可怕的事情,遑论从熟悉的人变成陌生人。好在,现在是俩个陌生人在变得熟悉。
于晓邀请曾念敏晚上一块吃饭。吃饭前呢,于晓和同学在寝室楼后面打羽毛球,这个下午,阳光明媚,风也不大,正是一个适合打羽毛球的日子。
球在空中飞的样子就好比于晓的心,他的期待,他的念想统统都是轻松的。
晚饭的地点是曾念敏选的,于晓从未去过。或者说,除开食堂,于晓很少出去。
饭点很有味,曾念敏看着眼前这个略带羞涩的人,不由得心生摇曳,只想好好调戏他一下。于是她说:
你不会紧张吧!曾念敏脸上的惊讶之情溢于言表
不会不会,你别说我就不会。于晓回道
……
有些话不是你不说我就不会知道,有些人不是你刻意去忘记就会消失。
曾念敏看到了于晓手机中前女友的照片,于是她问他:
你还想她吗?
于晓沉默了一会,轻轻的摇了摇头,只是手指一晃删除了照片。那是她最后一张照片。于晓心底说我忘记了吗?不,我忘记了!
回去的路上,曾念敏向于晓问了好多的问题。杂七杂八的,不知道在审问什么。
比如“你知道不知道谈恋爱是需要花很多钱的”之类。
无论答案是否令对方满意,其实都是对自己的一种审视,你对我,我对你的,一种试探。
(二)途中
一天早晨,于晓突然莫名的冲动想要告诉曾念敏一件事情。他对她说:我小时候莫名其妙的喜欢过一些人,其中一些是被动地、不由自主地,也有一些是主动的、欢喜的。我对于你的喜欢是由内而外的,你的笑、你的音容时常呼唤着我,不由自主地就想到你,我希望你能够做我的女朋友。
曾念敏隔着电话的另外一端在笑,笑得很轻、很轻。她对他说:晓啊,追女孩子哪有那么容易的啊,还要考察哦。
俩个人认识的时间不长,也就一个多月。相对于一期四个月的时间,这就占了四分之一,足以让两个陌生人相知相识。更何况每个人都在寻求新的联系。
联系固然可敌的得过陌生,可终归有所大的差异;于晓喜欢看书,晚上也养成了去跑步的习惯,曾念敏却是喜欢看剧,尤其是《夜的日记》,没见过她表现出什么对运动的喜爱。而且两个人也不在一个学院。
(三):后来
曾念敏答应于晓晚上去跑步,只不过晚上的风有些微冷,吹得人啊无心奔跑。
两圈之后,于晓怕她着凉。准备转道回寝室。同时也相互你哝我语。
途径草地却都停顿,仿佛心有灵犀般的相坐一起。于晓跟着曾念敏一起看着《夜的日记》。起先俩人都只是并坐一道且将头埋在自己的双膝间。曾念敏就靠着于晓了。
感谢这风,冷冷的飘荡在四周,时而闯过林深处,时而浮起行人发角,又迭起地扰乱昏黄灯光。来来往往的削弱天地的脉动。
最终两个人自然而然的相靠在一起。
……
虽然早已经知道钱这个问题,但是于晓万万没有想到,他是那么的不堪。
曾念敏邀请他出去玩,和她的一个闺蜜。只是谈到钱,于晓终归是退缩了。
她的闺蜜问他,是不是真的喜欢她。他说我真的喜欢啊!一个问喜欢的的人,一个回答喜欢的人。简单地是对话,复杂的是相处。对话远没有想得那么简单,相处也并没有那么复杂。
当一个人妄自菲薄时,看一切都是困难的,尽管他知道,未来会更好。
(肆):终章
最糟糕的总是意想不到。曾念敏大概是想给于晓最后一次机会。陪他上上课。
恰巧是最后一堂高数课,于晓知道她要来。内心是压抑不住狂喜。犹如谢安围棋赌墅。
课上,于晓在帮她写一份报告,而她,在玩他的手机…
铃声丁玲、脚步错乱。于晓还在收拾东西。曾念敏却一言不发的径直走了。
还没有意识到什么。于晓在后面追她。她不管不顾的回了寝室。也顾不上午饭。
看过手机,看见屏幕上原来和一个异性朋友的聊天记录。于晓心中疙瘩一下。回电话给曾念敏。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
……
轻巧的女声,沉重的击在他心上。
他决定还是去她的宿舍楼下,好在只是二楼。他想她会听得到的,但是她没有。
很久以后,她很平静的说,我不是备胎吧。轻描淡写的样子,像把刀直刺刺的进到于晓心里。
疏远了的人,再怎么弥补也不过是欲盖弥彰。
于晓明白了什么,没有激烈的告别争吵。毕竟什么都没有发生。发生的都是陌生人。唯独他要告诉她真的只是不该在此时相遇!
不懂的不够,不够的不懂。就像交际的路线还是要分开。或许某一个重点又可以碰着。然后分开,碰着,分开。
最后,于晓还是一个人跑步,一个人,一个人?
有节奏的步伐响起在深沉的夜色里,昏黄的灯连起一片欢声笑语。或许飞机会代替星星,人声鼎沸会代替天地苍茫。
于晓知道,于晓不知道。他只是按班就部的继续他的奔跑。在这夜里,在这平常的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