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们都知道适合自己的,自己喜欢的才是最好的,但这里面其实包含了两层意思。适合的并不一定是喜欢的,或许只是适应了而已。我们在挑选衣服的时候,有时偏向实用,有时偏向美观,有时偏向舒适,或者有时偏向想要表达的一种自由意念。一眼看中的衣服没买,因为它太厚不适合夏天的我,乍一看很亮丽的买回来,透气提高肤色,可是却穿得很少。然后又心心念念那件一眼看中的衣服,却还是没去买,找到另一件作为代替,款式仍然有可挑剔的地方,但是却莫名地喜欢,好像就是那种气质对上了,就像有年冬天买的一件同样也是民国款式的棉袄,一穿就是民国那时教书匠或者读书学生的那种感觉,穿在身上就很喜欢,好像自己曾经有过一段最美好的岁月在那个时期。并不是一味地好古,就像旗袍我就一直是穿在我身上就不得劲的感觉。当然,棉袄穿过一段时间穿久了之后又买了其它冬天的衣服,再回头来穿它,好像也就没有当时上头了。
人在做选择时是不是就是这样?衣服吧,穿够了可以换,买错了不怎么穿也不是一件多后悔的事。如果在选人的这件事上呢?婚姻大事,二十多岁的时候能选对人吗?什么是对的人,什么是错的人?只有相对的概念,对和错都不是绝对。衣服可以换来换去,那么如果人过够了呢?或者说发现自己选的是一个看上去很好,以为他(她)适合自己,然而过起日子来却很不舒服的人呢?付出的代价太大。
残雪的短篇小说 《饲养毒蛇的小孩》看了好几遍,她的小说从来都不是用道德观念去束缚,而我在她小说中找到的写作技巧却仍然是套上道德的外衣,我想要表达的仍然只停留在道德层面。可是我还想要更深层次的挖掘,但如果此时我的思想是如此,那我就诚实地表达,目前学的是写作技巧,至于思想,就像选衣服一样,随它去吧,在做过许多的选择后,方可自由穿行,思想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