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听周深的新歌《情不由衷》,心里爱得不行,一个故事就忽然出现了。
认认真真写下来,理所当然地发到了微博超话里,期待着能有人看到,点赞,留言,转发。
等来等去,过了许久,只有八个赞和四条留言。
心下冒出的第一个念头竟是:哈哈,白写了。
接着有点被自己这个想法惊到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写东西的意义所在落到了陌生人的认可和关注上了呢?
进而想到,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做事的意义,都落在了他人的认可和关注上了呢?
高中时,自己有一个淡蓝紫色的本子,上面飘着白色绒绒的羽毛,是我最喜欢的本子,上面写满了随心随性的文字。
有散文,论文,诗,或只是一句话,一个词,甚至一个字。
那是只属于我自己的本子,没有人看过,也不会给任何人看,是藏在抽屉最里面,藏在书桌最深处的本子。
那时写的文字,不需要人点赞,不需要评论,也不需要被认可,我只是把自己的心和灵魂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是给自己的礼物和记忆,是再私人不过的东西。
现在呢?
自己去哪里了?
对现在的网络世界,我一直有一丝丝疑惑,一些些不解,和一点点恐惧。
在那个世界里,一切都那么随意,那么理所当然,“人”与“人”之间好像毫无距离,却又那么虚幻。那么让人着迷,在着迷的同时又其实很可能一无所知。
网络让世界变大,却也变得再小不过,拿着手机仿佛拥有了全世界,抬起头其实只有自己。
抬起头的一瞬,我会有些迷茫,有些分不清哪一边是真的。我想告诉自己,应该都是真实的,但也并不能完全说服自己。
目前告一段落的结论是,我的无知与狭隘让我无法在现代科技中自我和解,有些迷失,然后坚持着剩下的自我意识,想去寻回一个完整的自我。
我需要意识到,每一个想写下文字的冲动,都是发自内心,都是为了自己。
喜欢一个人,喜欢一首歌,喜欢一篇文字,喜欢一处景色,喜欢今天的阳光,喜欢明天的雨,喜欢路边的蜗牛,喜欢家中的蚂蚁,都只为自己。
我喜欢那个把心呕在横格子上的自己,喜欢那个对着桌角的蜘蛛唱《亲爱的旅人》的自己,喜欢那个出门前想着戴手镯,轻轻和她说“我带你出去晒晒阳光”的自己,喜欢那个内心柔软而又实实在在的自己。
我还是很爱《情不由衷》这首歌,也很爱自己为它写下的故事,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