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并列平行,就是被描写的动作之间呈现出一种并列关系,它们不存在先后,也没有因果、对比等方面的关系,动作的发展是平行的,就局部来说,可以互换位置而不改变原意,是一种常用的动作描写手法。这种描写,多带有罗列性,甲的动作是这样,乙的动作也是这样,并列展示,对举出现,形成一定的语势,给人以深刻的印象。
这种写法,就动作发出的对象多少来看,不外乎两种情况:
一是动作由个体发出,施动对象为一个人物或动物或事物。这种情况,多为列举性,纷呈展示某个对象的有关动作特点,一般构成排比或对举格式,给人一种严整的美感。例如:“也许是因为拔何首乌毁了泥墙吧,也许是因为将砖头抛到间壁的梁家去了吧,也许是因为站在石井栏上跳了下来吧……都无从知道。”这里涉及三个动词——“拔”“抛”“跳”,分别描写了作者“我”在三种不同场合下不同的动作特点。每句一个动词,写一种表现,各句之间,各动词之间,是并列平行的,构成排比格式,表现了“我”在百草园里的生活和玩乐的情景。
二是动作由群体发出,施动对象至少有两个,多为合体的,常以复称为动作发出者。这种情况,多写概括性内容,即概括所写对象的动作趋势和变化情况,或者分头描写两三个对象及其动作,其间也是平行并列的,或对举,或排比,共同表现其动态特点。例如:“有一个战士,他手里还紧握着一个手榴弹,弹体上沾满脑浆;和他死在一起的美国鬼子,脑浆迸裂,涂了一地。另一个战士,嘴里还街着敌人的半块耳朵。”这段文字写了两个战士的情况,前者写手部动作,是“握着”,后者写嘴部动作,是“衔着”,以此来展示朝鲜战场上志愿军战士与敌人肉搏的悲壮情景。这两句话,两个动作,都是并列关系,如果易位而用,同样可以构成一种对举的格式而不改变原意。
运用这种方法描写动作,要防止重复和错乱,动词及其句子之间联结要紧密,要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