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个人财产,在法律上是独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所谓的“小金库”或私自留置的共有财产。《民法典》规定了五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以及其他应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法律保护夫妻个人财产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配偶,都不得侵害其所有权。在夫妻关系终止时,如离婚或一方死亡,个人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完全归个人所有。婚前拆迁获得房产,尽管婚后产权登记中加入了妻子的名字,但考虑到房屋是婚前通过拆迁补偿协议取得,且妻子后续也未参与房屋维护,最终法院可能会认定房屋为丈夫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参阅《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