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那个人和物,总要在对的时间,才能默契重逢。
十多年前买的一件旧衣,穿的时间没超过十次,不是因为它不好看,是穿上总觉得花纹和色泽有点不合适,说不清楚哪里不对,穿上去就是别扭。
今天早晨起床耽误了几分钟,必须快速穿衣洗漱,看到它安静地呆在收纳箱的最上面,抓起它穿上,颜色、花纹、款式,竟然处处合适,无比妥帖。
蓝色碎花的棉布裙,外面罩上牛仔蓝的风衣,在这个细雨绵绵的春天,很适合。
我为这件衣服重拾生命而高兴,前些年它与我未能充分配搭,是因为那时的我肤色白皙润泽,活力尚佳,它的色调比我本人要暗,怎么样都无法调和在一起。
十多年后,我们再次重逢,岁月在我的肤色上身形上都做了一番雕琢,染上了沉稳与厚重,这时的我和它,才能相得益彰,颇为合适。
十年的时光流过,我庆幸自己是个长情主义者,没有把它丢了,也庆幸这棉麻的厚实布料,能让它依旧如新的在岁月中,等候着我。
有些缘分,终归会相逢。
以前母亲总说我买衣服老气横秋,我还颇不服气,经此一事,我便心服口服。
早上,母亲给我煮了小馄饨,她从海安回来日常忙碌完就开始包馄饨,留着我早上做早餐。她只下了一大碗,她自己把昨天的晚饭蒸热了吃,我拿小碗拨着吃,吃了一半,拿起玉米就往外跑。
“我赶不及了,一会儿要开会。”换鞋,拎包,冲出家门,“帮我把馄饨吃了,凉了就麸了。”
母亲就是倔强的一个人,自己认为的好东西都要留给我们,自己绝不肯吃,生活里有时需要些小故事,和伎俩。
冲出门,在院墙外的花圃处停留了片刻。去年的几株花在花箱拆除后被安顿在这里,有几株朱顶红去年复过花,今年看看移了地方,还能不能再开。
地栽半年后,朱顶红肥嘟嘟的叶子长得正好,还生了三四个小崽儿。拨开它们的叶片,在三四个芯里,看到了就要萌出的花穗,还很小,没有露头,像孩子的乳牙般,嫩嫩的怯怯的呆着。
这一小块地方,四五株花刚移栽的时候,地面都还空荡荡的,半年时间没到,几株花的枝叶已经覆满地面,枝叶长得满满当当,再过半年的话,可能都要嫌挤了。
对于花儿来说,地栽,才真的是王道啊!
花儿们,与这块土地,也是于时光跌宕中,再次相逢吧。这花因了土地生出更旺的生命力,而这土地如果没有它们,也是一片枯燥的黄土地。
我也很是欣悦于它们的相逢,花草,与土地,都恰得其所,挥发出了最好的状态。
愿这世上的美好,都是恰逢其时,恰逢其地,每一件物事,每一个人都生发出最好的状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