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经》
陈梦因 百花文艺出版社
[标签]美食文化(散文)
作者过去是香港《星岛日报)的总编,曾撰写“食经”专栏,经年不辍。在写“食经”的上个世纪50年代,香港在饮食上尚不如广州,他就一再说“吃在广州”。后来情况反过来了,变成了“吃在香港”,在香港反而能吃到更正宗的口味。然而,今天即便是在香港,人们也越来越不会吃了。于是,回过头去看《食经》,不但不显得过时,反而因它对正宗老味道美食描述的翔实和深入浅出,更加有价值。
陈梦因,因为每天都要看大样,他自嘲为“特级校对”。1951年2月起,他索性以“特级校对”为笔名,在自己报纸的娱乐版上撰写“食经”每天一篇。这是香港第一个美食专栏,受欢迎的程度,超乎作者和报社的预期:专栏文字于6个月后即结集成书,是为《食经》第一集,就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需求。“一个夜夜和红笔、糨糊为伍,过了二十年生涯的报馆校对,偶然写起所谓‘食经’而竟能招致不少‘有同嗜焉’的读者,天下间不可思议的事,竟有如是者!”陈梦因在《食经》第一集的自序中这样写道。
《食经》一共出了十集,“特级校对”也由此被视为食家权威。当时有一个生抽广告,就是以特级校对为号召,上面写道:“特级生抽, 特级校对监制”。当时的香港,很少家庭能负担得起上馆子吃饭或者买好食材,“特级校对”就每天跑街市、到餐厅试菜,把自己的饮食心得写在专栏里,还有更重要的,就是教读者如何用简单的材料弄出一桌好菜。比如说,有篇专栏是这样写的:今天新白菜上市,那么我教大家做个老鸭煲白菜,如何?他喜欢穿中式长衫,香港中环街市的人没有人不认识这位“长衫佬”。
文人谈饮食,要么谈典故要么谈个人观感,比如探究《水浒》里宋江在江州想吃的那个“辣点红白鱼汤”就可以洋洋洒洒写一大篇,有趣是有趣,终究少点人间烟火气。特级校对作为报人,也写像“矮瓜司令”这样的典故(说的是陈炯明的一个同乡因为擅做矮瓜而得了个司令的头衔),也有理论性的探讨,比如他说炒一磅青菜、肉片或鸡片要用直径二十英寸的弧底锅,锅底火网面积要达到4/5;如果锅不够大,则作料不够地方转动,不易在同一时间内受到同等火候,炒出来的菜就不够香和嫩。而他所如实记录的如“六十元六道菜”等,一一列出当时各种食材的价格,对于社会学家来说,则是难得的社会研究素材。
附:《食经》选文三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