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领域专家律师——汪海波谈《律师的个税缴纳及筹划》概述篇四

上一篇我们说到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书接上文,今天我们讲:

不合规的个税筹划都有哪些呢?①首先是找票,这个找票有自己的也有别人的,但这些票绝大部分是不行的,为什么不行?第一个,这些票它和我们的律师业务不具有关联性,比如购买滑雪设备,他和我们律师业务它不具有关联性,税务机关是不认可的。还有一些它不具有合理性。比如我们所报的汽油油费,即使一天24小时都在路上跑的话,油都用不完,像这些票,税务机关肯定都是不认的。还有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报销,但不能超过当年营收的5‰,二者孰低扣除谁。上面这些票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就会被认定为逃税。②第二种情况也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就是买票。买票的话是风险最大的,有朋友会说,没事,我买的那张是真票,而且开票的人特别靠谱!实际上现在你拿的票都是真票,几乎没有假票。但是你这个交易是不真实、不存在的。所以你买的这张票迟早是会出事的。税务机关是怎么发现的?它主要有两个线索,第一个线索就是说你可能交了6万块钱,就拿到了100万的发票,那么税务机关一看就知道这是虚开。那么有聪明的朋友就说,那行了我就支付100万,再拿100万的发票回来,但是你不会真的支付100万,你剩下的94万会通过其他图途径回流到你的账户上。那么这就是所谓的资金回流,这种资金回流,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马上就会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假如这条路也不通的话,就有人想出办法,就说我能不能到③税收洼地去自己开一个公司,自己给自己开票,这下我就没有资金回流,我就把钱存到洼地的公司里面。这种方式可不可以?实际上就是这种方式,假如小额的三五十万,那是可以的,但假如你开了三五百万,我们前面讲过了,你开三五百万税务机关它同样可以不认。你律师事务所你一个什么业务需要支付三五百万,税务局他就不认了。所以说这种方式实际上也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还有一种就是④私下收费,就说我不通过律师事务所收费,我自己收私下收钱,这种方式行不行?同样不行,第一个不行,律协就不同意。第二个,税务机关一旦发现你私下收钱,没有申报缴纳税款,那是会被认定为逃税。

所以这里我大胆的预言一下,那就是:律所管理的最大短板就是个税管理!律师同行们,您同意吗?

本次课程的内容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其中第一个部分:律师个税缴纳风险概述,就已讲完了,接下来进入第二个部分,即:了解个税、掌握个税和运用个税;第三、第四部分分别是:律师如何正确地缴纳个税?和个税如何正确地筹划?本次课程适合所有的律师,包括律所主任、合伙人律师、提成律师、工薪律师和兼职律师;其次适合政府相关部门;当然也适合法学专业学生及导师。

好,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明天会为您奉上新的内容,感谢您的收听和收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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