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篇文章。最初打算在年底开始写,但两个月前,心里突然泛起了动笔的念头,磨磨蹭蹭到现在,终于算是完成了。
每到年底,大家都喜欢总结辉煌的过去、展望美好的将来,仿佛不这么做就会落伍似的。去年年底,这种潮流又一次汹涌而来时,有位朋友很配合地发了张照片。照片里有个书桌,桌上高高堆起了几十本书。他还为这张照片配了几个字:“我的财富”。当我看到这张照片和这些字的时候,心里就清楚,迟早会有这么一篇文章的。
不出所料,在2016年的十一个月里,我也看完了一大堆书。不仅因为喜欢阅读,也因为上半年的闲暇时光实在不少,每天都有大把时间可以用来荒废。因而,自己到底看过多少书,这个数字实在没什么参考价值。最初的打算是,对于鲜有价值的事情,年底简单记录一下也就够了。
然而,从决心看书那天起,“今年要多多看书”这个念头便暗自占据了内心。缺乏营养、不对胃口的书,一旦拿起来,就不会轻易放下。因为每次对这种书心生厌恶时,总有一股声音钻入耳朵,“看完吧,看完了就能多一本书的阅读量了!”浪费一年时光看些乱七八糟的书又怎样,宝贵的知识转眼间就遗忘又何妨,只要能晒出漂亮的已读书单,只要能收获几句赞美与表扬,一切就都是值得的。就这样,阅读从发自内心的爱好,渐渐变成了恶毒的诅咒。诅咒的源头,与其说是对目标的坚持,毋宁说是贪图盲目的虚荣。
五月中旬,在湖北美术馆参观了丁乙先生“再十示”的系列画作。当时,我正对着其中一幅画聚精会神,身边的一位大哥突然发问了,“这画的是什么?”我回答说不知道。他疑惑了,“你看的这么认真,也不知道么?”“你觉得这幅画好,它就好,你觉得不好,就可以放心大胆的说它不好。看画,首先就要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我没告诉他我究竟看见了什么,感受到了什么。我看见了川流不息的街道,也看见了零星飘落的雨点。感觉自己站在城市上空的钢索上,一不留神就会掉下去;感觉人生就像爬楼,每一级阶梯都走得那么艰辛;感觉置身于黑暗的隧道里,被出口吸引着奋力前行。我当然不会告诉他这些,我可不想被当成精神病。
王维写了一首诗,《竹里馆》,“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诗中描绘了作者隐居山林时的生活。深林人不知,那他到底想不想被人所知呢?“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李白是心中深感落寞呢,还是自己和自己玩得很开心,豪情万丈有感而发呢?这或许便是艺术的奇妙:我觉得谁孤寂,谁就孤寂;我觉得谁悠然,谁就悠然。
艺术是一种很主观的东西。比如读书,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只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
《小王子》里讲了一个故事。主人公六岁的时候画了两幅画,没剖开和剖开的蛇。他先把第一幅画给人看,如果别人看出来是蛇,他才会把第二幅画拿出来。如果别人说这是顶帽子,他就不会对他们敞开心扉。
同一件事物,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事情总是会被大脑主观地加工一遍,再变成可以被感受到的东西,而这个过程往往很隐蔽、难以自知。因此,大家总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总会很快忘掉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今天会某人的画作很有内涵,明天也会为赫尔辛基的初雪点赞。到了后天,大概就记不起来两天前那位画画的小朋友是谁了。为了晒书单而晒书单,何其悲哀。
如果是自己一个人心中默默欢喜赞叹,自然无需言说;但如果这种喜欢形诸于口,乃至当众声明,甚至大声呼吁,那就非需要一个或一系列强烈的理由不可了。时时把自己的想法和经历挂在嘴边,毫无必要。
为了找回更纯粹的阅读之感,两个月前,终于萌生了动笔的念头。磨磨蹭蹭到现在,总算写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