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从非洲回来,我去酒店找他,一起喝啤酒,还有那种“螺丝起子”,伏特加和橙汁混合搅拌的鸡尾酒,毛姆小说里,硬汉们都喝这种。
我们在十几年前认识,他站在青旅的台球桌边上,我邀请他打一局,赢啤酒。,这些回忆都得到了双方的确认。出差错的是比赛的结果,我说我赢了,他说他赢了。
然后,我回上海搬砖,他去贵州开民宿,十年一晃而过,他从一个眼神清澈的小伙儿,到现在鬓角都能看见白发了。
非洲好玩儿吗?
好玩儿,下次不去了。
他已经决定定居在伊宁,那里有一望无际的草原和自由奔跑的野马,聊起这些,他的眼中依旧充满光芒。

毕加索的绘画,有蓝色时期,很阴郁,也有几年多用粉色,叫粉色时期,西班牙人好像恋爱了。。这幅画和这个顾客,站一起,怎么合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