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余华

大家好,今天为大家介绍一本书,余华的《活着》,我将通过三部分来讲述,一是作者基本情况,二是本书核心内容,三是个人感想。

一、作者基本情况

《活着》的作者余华,生于1960年,中国当代著名作家,主要代表作还有《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而本书是他目前为止最畅销的小说,写于1992年,短短12万字,写就了一个人苦难的一生,该书也被张艺谋改编成同名电影。

二、故事梗概

故事的主人公是福贵,讲的是40多年以来他的一生。四十多年前,福贵家是个有一百多亩地的地主,他的媳妇家珍也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千金,按照福贵的话说,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但是,福贵从小就不学好,小时候,私塾先生喊他背课文,结果他对私塾先生说:“好好听着,爹给你念一段。”把私塾先生气个半死,先生说福贵长大“准能当个二流子”。长大以后,娶了个媳妇,叫家珍,但福贵就特别喜欢去城里面的妓院、赌馆,他爹知道后,有一次就要打他,结果福贵还和自己爹打起来。不仅如此,福贵还特别喜欢妓院里面有个胖胖的妓女,经常让妓女背着他在城里面跑,经过丈人店门口的时候还要特意打招呼,逼得自己丈人每次都躲着他,有一次在城门口直接让他丈人说:“祖宗,你快走吧”这样的话。从这些描述可以看出来,年轻时候的福贵就是个标准的二流子,吃喝嫖赌样样都沾。

其中,福贵最爱的就是赌博,原本赌馆里面坐镇的是一位姓沈的先生,后来一个叫龙二的来了,通过一个赌局赶跑了沈先生,成了坐庄的,而福贵的家产也是从这时候开始输没的,因为沈先生是只赢不输,而龙二是赌注小常输,赌注大常赢,所以福贵小赢大输,又总是赊账玩,每次输了就签字画个押,就总感觉自己没输,但是钱已经慢慢不见了。最后一次赌博的时候,福贵媳妇家珍来劝他回家,但福贵已经赌上头了,死活不听,对着怀孕七八个月的家珍又打又踢,最后还拿钱请人把她拖出去,那天晚上家珍走了十多里夜路才回到家。当晚,在福贵输了想走的时候,龙二拿出赊账单,福贵才知道自己这半年已经把家里面的一百多亩地全部都输光了,也是在多年以后,福贵才知道自己都是被龙二算计的。

输了钱的福贵只能像只瘟鸡一样走回家,家里面人知道福贵输完家产之后,吵闹了几天。几天后,福贵爹把自己的房和地全部当了,故意不换成银元,而是比较重的三担铜钱,让福贵挑着铜钱走十多里山路进城还债,这时候福贵也才明白祖辈积累下来的财产有多重,心里面充满了浓浓的悔意。福贵爹在吃饭的时候也对福贵说:“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鸡,鸡养大后变成一只鹅,鹅养大了变成一只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到了我这里,牛变成了羊,羊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是鸡也没了。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啊。”这一段可以听出来福贵爹充满悔意与辛酸,没过两天,福贵爹死了,死在了他经常拉屎的村口粪缸边。福贵爹死后不久,福贵丈人也来把家珍接走了。

为了生计,福贵找龙二租了五亩地,龙二给了他五亩好地,福贵成了龙二的佃户,开始干起了农活,福贵心里面反而踏实了起来,觉得自己家有了只小鸡,慢慢的小鸡也会变成鹅,这时候的福贵心里面是充满希望的。不久之后,家珍带着半岁大的儿子有庆回家了,福贵这时候才觉得,家总算全了,日子也开始慢慢有了起色。

但一年后,福贵因为自己的妈身体不舒服,就进城去找郎中,在和县太爷的仆人打了一架之后,被路过的国民党连长逼着当兵拉大炮了,在部队里面,认识了春生,就是后来的县长,后面会讲到。在国民党军中待了一年多后,因为部队被打散,福贵成了俘虏,在拿到盘缠后,福贵走上了回家的路,过了几个月之后,福贵终于回到家,也才知道娘在自己离家两个月就死了,而女儿凤霞也在一年前因为一场高烧变成聋哑人了。


而在福贵回家的这时候,正好是土改,福贵分到了找龙二租的五亩地,而龙二以地主身份被枪毙了,临死前还对福贵说了句:“我是替你去死。”福贵也在感叹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为了省下钱给儿子有庆念书,福贵夫妻俩就打算把凤霞送人,在打听了一阵之后,凤霞最后送给了一家城里人当女儿,但没过几个月,凤霞自己跑回来了,福贵打算继续把她送回去,但是走到半路的时候,看着凤霞的样子,他不忍心,就反悔了,带着凤霞回了自己家。

时间到了1958年,成立了人民公社,福贵家也吃起了食堂的大锅饭,和大伙炼起了钢铁。没过多久,食堂办不下去,钢铁也炼不成了,大家也开始下地干活记工分了,福贵能拿到十个工分,而家珍病了,只能拿到四个工分。家珍病越来越重,查出来是软骨病,后面也拿不到工分了。

没过多久,有次县长老婆难产要输血,老师带着有庆他们这群学生来输血,最后匹配下来,只有有庆适合,而医生在抽血的时候也没注意到,把有庆给抽死了。福贵知道这事情后,就准备打医生,打县长,才发现县长竟然是当年的战友春生,见到过命的老战友,福贵也只能把难过藏在心里,对着春生说了句:“你欠我条命。”为了不让家珍知道这件事,就当晚把有庆埋在了自己爹妈坟边。福贵每天晚上借着去城里面看有庆的借口,瞒着家珍,其实每天晚上去的都是有庆的坟,但是家珍心里面早就明白,有庆死了。后来春生来看望福贵,也才知道加入了解放军,一路打到福建,还参加了朝鲜战争,仗打完后转业到了临近一个县,今年也才来到福贵所在的县。春生来了几次都被家珍赶跑了,索性也就不敢来了。

在队长的掺和下,庆霞嫁给了城里面的一个偏头,叫万二喜,凤霞在城里面生活得也很好,邻里街坊都喜欢她,二喜喜欢她,生活也算幸福。

之后,凤霞替二喜生了个儿子,结果当晚凤霞就因为大出血死了。不到三个月,家珍也死了。福贵说:“家珍死得很好,死得平平安安、干干净净,死后一点是非都没留下,不像村里面有些女人,死了还有人说闲话。”

之后,二喜就背着自己的儿子苦根干活,时不时也会送去给福贵带两天,两个人都因为有了个孩子心里面也有了期盼。可就在苦根四岁的时候,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临死前大喊了一声“苦根”。

二喜死后,福贵就带着苦根一起生活,苦根也成了他的帮手,帮他干起了农活,好景不长,在苦根七岁的时候,吃豆子撑死了。

没了苦根,福贵也就一个人生活了,第二年,他攒够了买牛的钱,就跑去牛市上面买牛,转来转去,买了一头快被宰的老牛,福贵给它起名也叫福贵。在故事的最后,老人哼唱着“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慢慢消失在了傍晚夜幕之中。


三、谈谈感想

福贵年轻的时候确实做了很多孽,但是作者并不是想要表达福贵这么惨,是因为年轻时候作孽所带来的报应,而是想要表达人对苦难的承受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就如作者所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所以作者在创作的时候,也是格外狠,把所有苦难都集中在他一人身上,在他的笔下,死亡总是很轻易的就来到,悲伤也不会有太多笔墨。

我看了四遍,每次看都还是会被里面的故事所打动,看完总感觉心中多了一丝平静,不管是针对现实生活中的困境,还是工作上同事的尔虞我诈所带来的烦恼,在看完这本书之后都有了一种奇特的平静感,就发现生活本就是酸甜苦辣、样样皆有,况且福贵的苦难比我们多更多,和他比起来,我们的苦难都只能算作生活的“磨难”罢了,也就自然看淡。人生其实就是充满苦难的,每个人都是在修行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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