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丢三落四的人,总是容易丢各种东西,丢手机、钱包、耳机基本家常便饭,而这次丢的是一张给车加油的储值卡。
因为发现一般自助加油比人工加油排队人少 比较节约时间,所以我通常是一次性储值办理加油卡后自己加油。
某日,在我到家附近加油站给车加油的时候发现加油卡不翼而飞,可等到补办的时候竟然发现我加油卡里的金额已经为零,工作人员帮我查看消费记录后显示,我的卡在两天之内把原来剩余的四千六百元余额全部用完。显然,我的加油卡被别人盗刷了。
而这个时候距我上次加油已经过了十来天,且上一次是在公司附近的加油站加油,消费记录也显示我的卡内余额大多是从那家加油站消费的。
因为领导出差,我上班时间比较自由,所以我顿时福尔摩斯附体,开始了我的新卡之旅。当然,我每次丢了东西之后都会被附体,只是这次比较成功。
第二天一早,我来到公司附近的加油站,出示身份证向工作人员表明了丢卡情况后,工作人员很配合,帮我调取了我丢卡当天的监控记录,因为只有加油站出入口有摄像头,我想当然的认为是我加油之后紧跟着的那辆车捡到我的卡之后进行了盗刷。
于是我当即报警,警察很快就在下午就将那辆车的车主交通派出所与我对峙,最终结果是那个车主并不承认捡到了我的卡,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警察也无能为力。
不服输的我再次来到了当时查到的盗刷卡金额较大的第二家加油站,准备找足证据锤死那个不无赖。
第二家加油站依然很配合,帮我调取了当时的监控,这时候我发现一个问题,用我的卡加油的几乎清一色的金杯车,而我派出所帮我联系的那个车主开的确是一辆小轿车,这时候我觉得我可能愿望人家了。
发现金杯这个线索后,我再次回到公司旁边的加油站,发现那个被传唤车主后边进入加油站的车辆恰好是一辆金杯车。
此时,我才发现我忽略了自助加油机是有两把加油枪的,显然小轿车的车主用了另外一把加油枪,所以他并没有注意到我遗落在加油机上的卡片。至此我已经基本可以锁定这辆金杯车的主人就是盗刷者。
再对比我的刷卡记录,在我加油消费之后,还有一笔零元消费记录,再之后第二天才开始突击消费,在两天之内把我的余额通通用光。
至此可以判断,当时金杯车主应该是捡到我的卡后进行了金额查询,可能是怕监控查到所以当时并没有直接使用我的卡片。而如果他是去自助加油的,必然他本身就有储值卡进行加油。
于是我又请工作人员帮我调取了当时我加完油后那把枪的用卡记录,显示我加油消费后出现再一次零元消费,紧接着就有另一张卡片的消费记录。
工作人员通过卡号查到了存值卡主人的信息,其中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但是出于保密无法想我他提供相关信息。
我次我觉得我已经铁证如山,但再到派出所说我发现真正的盗卡人信息时,警察却觉得我在瞎折腾不愿意再次出警。
看来我只好自己想办法取得更加详细的信息。我只能再次跟工作人员协商,最终工作人员只能向我提供加油卡号。
我在拿到金杯车加油卡号后选择在晚上来我家附近的加油站,因为我当时丢卡的事情工作人员也清楚,所以我讲明已经报警,也已经锁定了是改卡号车主盗刷,需要我来记录信息第二天向派出所提供。
可能是因为知道我已经报警的缘故,所以工作人员爽快的向我提供了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单位显示他是附近一家批发市场的货车司机,怪不得有那么多金杯车两天就把我的卡刷完了。
拿到信息的我激动的一晚上没怎么睡着,为了确保这次没有出错,所以我第二天一早就主动跟这哥们儿联系。哥们儿直接承认,但是说他是捡到的,我也不能拿他怎么着。
我再次来到派出所,但是可能是因为第一次的乌龙警察还是不想再继续管我这个事情,最后我好说歹说警察说可以给我发一个电话询问情况。最终商议我去批发市场找这个车主,向我退还三千五百元。
虽然不能全数退还,但是好歹可以退还一部分,而且那个车主也说他卖给其他车主也有一定折扣,这个我也认识,只是警察没有办法跟我一起去批发市场。
于是我兴高采烈的带着陪我去派出所的同事直奔批发市场。刚一进批发市场,我大老远就看到在我们约定的地方站着一二十个光着膀子的纹身大汉。
我同事有点慌,问我还去么,我大腿一拍:“来都来了,咱得去啊。”看我同事的脸色十分难看,估计十分后悔陪我来一趟。于是我让他一会儿待在车上,我下去跟他们对峙。
于是我在快开到的时候拨通了110电话,边停车假装边打电话,跟电话是说到:“好的,警官,我已经到了,对方也在这儿等着了,我拿到退款后马上去您那儿结案。”而此时电话那头实际上还在播着提示音。
我直接对着其中一个膀大腰圆的中年人说到:“你就是某某某吧,警察同志已经调取了你的照片。”那人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其实这个人我在监控里看到过好几次,所以已经判定就是他了。
最终,很顺利的拿到了三千五百元。带着同事驱车扬长而去,留下一群壮汉在车后吃土的感觉真的非常非常爽。
赶着在十二点之前完成今日打卡,所以大致流水账记录一下,希望可以顺利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