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上学写作文,我最喜欢的文体是议论文,总写不好记叙文。因为我是一个过于理性的人,喜欢说理,不会讲故事。工作多年后,越来越感到故事的力量与感性的重要。
大家常说“情、理、法”,要达到沟通效果,情往往比法、理有用,更令人印象深刻。说一个好故事,是用“动之以情”胜过“晓之以理”的方式拉近距离,更是职场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能力。
最有力量的话语:让我讲个故事给你听!
说一个故事吧!
很久、很久之前,中国与印度之间有一萨桑国,国王山鲁亚尔生性残暴嫉妒,发现自己妻子不贞,哀伤和愤恨让他认为全世界女人就是如此。他将怒气转化为行动,每日娶一位少女,隔日清晨迎接这些少女的不是灿烂阳光,而是阴暗的死亡。
为拯救自己女儿与其他无辜女子,宰相的女儿山鲁佐德为拯救无辜的女子,自愿德嫁给国王。山鲁佐德嫁给国王后,每夜讲故事给国王听,一讲到精彩转折处恰好天亮。想继续听下去的国王不忍杀她,就这么一夜、一夜讲下去。最后,国王被她所说的故事感动,甚至与她白首偕老。
这就是著名的《一千零一夜》,又称《天方夜谭》,这一千多个夜晚里,题材涵盖历史、爱情、悲剧、戏剧、诗歌、滑稽及色情;叙事结构上,有的长度仅几段,有的则需说上好几个夜晚。
在这个故事里,“讲故事”,决定了一个人和整个国家女人的生死。
过去十几年中,脑神经科学家不断研究“讲一则精彩的故事”所能发挥的功效,发现:“情”比“理”重要。
当有人告诉你一则引人入胜并让情绪随之起伏的精彩故事,你的脑中会释放“肾上腺皮质素”(使你专注在故事内容上)、“催产素”(让你对故事中的角色产生同理心)与“多巴胺”(你会因为故事有个圆满结尾而感到开心)。
好记的、有影响力并与个人息息相关的故事,比起冷冰冰的数字更有意义。因为当大脑处理数据时,只需动用局部功能,但是听故事时,理解外还会产生感情,整个大脑都处于活跃状态,容易与故事以及说故事的人产生共鸣,并且完全被说服。
一场谈话或演讲,一周后,人们只记得当中的5%;这5%,是演说者或讲者所提供的故事、例子和亲身经历。3分钟的好故事,胜过30分钟的长篇大论。
但是,很会说话,不等于会说好故事。口才好可以说服人,但是别人不会真正记得你、信服你。一则好故事、一段简要的开场与结论,分享自己所见、所得,才能让人们甘愿被你影响,真心接受论点。
说故事的能力,决定你能否被看得见、记得住,因为归根结底,人类是一种非常迷恋故事的动物,我们都需要累积自己的“故事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