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三种对物性的规定方式把物理解为特征的载体、感觉多样性的统一体和具有形式的质料。在关于存在者之真理的历史进程中,这三种解释还有互相重合的时候,不过这一点我们可以暂且按下不表。在这种重合中,它们加强了各自固有的扩张过程,以至于它们同样地成了对物、器具和作品有效的规定方式。
于是,从中产生出一种思维方式,我们不仅特别地根据这种思维方式去思考物、器具和作品,而且也一般地根据这种思维方式去思考一切存在者。这种久已变得流行的思维方式抢先于一切有关存在者的直接经验,这种先入之见阻碍着对当下存在者之存在的沉思。这样一来,流行的关于物的概念既阻碍了人们去发现物之物因素,也阻碍了人们去发现器具之器具因素,尤其是阻碍了人们对作品之作品因素的探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