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正向督导目标。
在这个步骤中,主要分为两大方向:第一,当受督导者描述一个目标之后。督导者会接着询问,受督导者希望问题解决或问题不存在之后的状况,以确认督导进行的大方向是处在正确的轨道上的,例如,你希望给予当事人什么帮助,或者希望当事人能有什么改变?你是怎么知道自己是有改进的呢?你是怎么知道咨询是有进展的呢?
如果受督导者仍然是以不要什么的用词来描绘自己的目标,督导者可以问“你要什么”,这样的问句来去继续确认出受督导者真正想要的目标。评量问句、关系问句以及循环问句也可尝试在这个时候与用于引导受督导者思考不同的面相的技巧。以使督导目标更加明确正向可行。
无论是作为督导者还是咨询师或者是家长,面对孩子的时候都要去真诚的欣赏赞美你的当事人,这样才能够滋养到对方滋养,也是能够让她力量出现的关键。
第二,要兼顾到当事人的主观想法与咨询目标。在督导过程中,除了关注受督导者的目标之外,也会请受督导者思考当事人的目标是什么?甚至会强调在咨询过程中,要以当事人的目标为主。
用关系问聚扰动受督导者。把,让来访者参与进来,这样会引发受督导者的思考。让受督导者从当事人的角度去看待问题。
促进了解、达成合作、确定目标,是督导者咨询师和家长都必须要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