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微信公众号:书生香评)
每当房价大涨的时候,就是欣赏任性表演的时候。这个舞台足够大,各种奇葩纷纷登台。今年率先登台的,牌子上写着两个字:熔断。
东莞房管局官方网站9日发布了一则《关于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开发商在卖房时如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将无法网签,分别是:“在今年1月1日后已领取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但在10月20日前未被备案的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备案价格15%或比备案价格下浮超15%的商品房”。
因为年初的股市熔断,熔断作为一种政策工具,进入了很多地方管理者的视野。虽然股市熔断臭名昭著,但这并不影响地方管理者“举一反三”,在楼市中不断东施效颦。先前是有地方为控制地价上涨,搞土地拍卖熔断,拍卖价格超过限定价格就熔断,土地就流拍。结果,那些实力不济的开发商纷纷使用这一招,我拿不到地也不让你拿到地,熔断成为当地土地拍卖市场常态。因为土地供应减少,意在控制房价上涨的土地熔断,反而成了房价的最佳助攻。
不知道是否吸取了土地熔断的教训,东莞此番搞熔断直接在房价上入手,美其名曰备案制度。也就是说,开发商卖房子要先到政府部门备案一个价格,不备案,或者销售价格与备案价格相差(包括上浮和下浮)15%,那都不能算数。购房者愿意买,开发商愿意卖,你们你情我愿也白搭,因为政府部门不乐意,不愿意给你们的交易契约盖章。
我注意到,文件中有要对所谓违法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整改”的字眼。可我真不知道,价格不备案或者实际售价不能超过或者低于备案价,到底是哪部法律做出的要求?地方要处罚,又是哪门子“依法查处”?有一个词叫“言出法随”,总不能说你出个文件就是法律,那不叫依法,那叫任性。权力也是需要受到法律制约的,必须被关进笼子里,而不能太任性。
当然,因为房价熔断是基于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目的,即便是昏招,也容易受到“不明真相”者的欢迎。问题是,房价熔断真就能管住房价吗?备案价格是否开发商自由提出的?如果是,那么开发商提前将房价涨幅考虑在内,是否就不会超过15%?这样一来,会否助涨房价?本来房价跟随市场变化要跌的,是不是也没办法跌了?因为把备案价格提上去很容易,但售价跌幅也不能超过15%。如此这般,除了助涨与防跌,还能有何用?
市场机制的有效性,一个最重要的表现,就是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价格。僵硬的价格体制必然导致僵硬的市场行为,行政权力对于市场价格的粗暴干预,一方面会留下寻租腐败的空间,另一方面必然大幅影响市场交易的效率。我不认为,一个开发商可以对市场预测的那么神奇,定一个备案价足以两个月不变,正好就是实际售价;我也不认为,在备案价上搞一个僵硬机制,就能改变市场的供需现状,就能影响房价。
管住房价就管住了一切,在政绩的角度看,似乎是个简单的法子;但是,除非将房价纳入政府指导价,否则这样的政策就是典型的倒退。倘若当地政府真有这样的神力,拍脑袋就能“计划”好房价,那还要市场干什么?那还要企业干什么?房价熔断机制,是典型的权力蛮干,甭管动机如何优良,结果也早已注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上涨的房价面前,不该被如此弃如敝屣。
文/舒圣祥(微信公众号:书生香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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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