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概述(3月9日)
利未記第14-15章的重點: 痲瘋病者潔淨之例;男女不潔之例。
【来12:9】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吗?
【来12:10】生身的父都是暂随己意管教我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份。
【来12:11】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
【来12:14】你们要追求与众人和睦,并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
【来12:15】又要谨慎,恐怕有人失了 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来扰乱你们,因此叫众人沾染污秽。
內容:
男人夢遺、女人行經,是天然不過的事,但在神看來卻是不潔淨的。這些不是神所創造的麼?神為何視為不潔的呢?
神造人是無罪的,神賜福給祂所造的人,叫他們生養眾多,遍滿地上。可是人違背神的命令,犯了罪,就成了罪人,人的身體就受了罪的玷污,受了咒詛。本來是製造生命的,卻成了漏掉生命;凡漏症在神看來都是不潔淨的。
神如此微細地指明潔淨與不潔淨的,為的是「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31節)。
我們常常忽略微小的事,對人天性的行為一概視為正常、合法、合理,而視一切約束天生的行為為無理。神卻在這生理的微小i事上,叫我們知道人性已受罪玷污,屬神的子民需要聖潔,有所分別,有所約束。
鑰節: 女人行經,必污穢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潔淨到晚上。(十五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