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窑1573杯” 2017年贵州省羽毛球团体邀请赛
2017-11-10 贵体汇
“贵州大曲杯”
2017年贵州省羽毛球团体
邀请赛
主办单位
贵州省体育总会
冠名单位
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贵州省羽毛球协会
协办单位
贵州中体大健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羽毛球协会
贵州贵体汇大数据有限公司
比赛规程
比赛地点及时间:
(一) 时间:2017年11月25日—26日;
(二) 地点:贵州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羽毛球馆(暂定)
竞赛项目:
混合团体
参赛资格:
(一)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自愿参加;
(二)每队可以允许有一名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及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报名时需注明)。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四)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上场出具身份证原件。比赛期间如发现所属组别与年龄不符合者,即刻取消其参赛资格,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不得任意向大年龄段或向小年龄段跨组。
竞赛组别:
根据年龄分为两个组别。
(A组)18-40岁组(1999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
(B组)41-60岁组(1976年1月1日至1957年12月31日)
参加办法:
(一)本次比赛每队限报A、B组各一个队。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4-6人,女运动员2-4人。各组别总人数不超过10人(领队和教练员资格符合的可以参加比赛)。
(二)混合团体赛出场顺序为:
第一阶段: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子双打。每名运动员只能出场一次,不能兼项。
第二阶段:现场抽签决定出场顺序(比赛双方队交换团体赛出场名单时进行)。每名运动员只能出场一次,不能兼项。
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定。
(二)本次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决出录取名次。第一阶段比赛采用一场比赛一局定胜负,实行31分每球得分制,先到31分的一方胜这一场,(16分交换场区)打满三场后方可结束比赛;第二阶段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定胜负,实行21分每球得分制,先到21分的一方胜一局。20平后,领先得2分的一方胜该局。29平后,先到30分的一方胜该局。
(三)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场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四)罢赛:运动员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五)比赛用球:富力特300。
奖励和录取名次:
第一名:奖金3000元,金牌各一枚、奖杯一座、酒1件
第二名:奖金2000元,银牌各一枚、酒1件
第三名:奖金1500元,铜牌各一枚、酒1件
第四名: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及酒1件
第五名(并列第五名):颁发获奖证书、酒一件
仲裁委员会与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仲裁委员会由贵州省羽毛球协会选派人员组成。
(二)赛区裁判员
1、贵州省羽毛球协会选派一名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长),并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参加筹备工作。
2、裁判员选派方案需报省羽协批准后方可执行。
报名方式:
(一)关注公众号贵体汇注册;
联系电话:13017481100 、15585296567。
(二)各市、州的组队参赛由各市、州羽协组织报名参赛(需加盖公章,邀请函)。
(三)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11月16日17:00。
(四)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至21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组委会资格审查组反映。联系电话:13985137440,QQ邮箱:584197686@qqcom。
其他
(一)报名参赛队员必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供随时查验;
(二)参赛运动员遇连场可休息5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三)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运动员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比赛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时间)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本次比赛为邀请赛,未收到邀请的队伍谢绝报名。
本规程解释权属贵州省羽毛球协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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