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午三点十六分,他来到咖啡馆,将西装外套搭在椅背,点了杯热红茶。在打开笔记本工作之前他会习惯性提一提深蓝色领带,乌亮的刘海也会被抹到额后。
他的纤长手指梨花带雨地敲在键盘上,深邃的瞳孔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服务员每次往他杯里加水都会把动作放轻。他每半小时上一次洗手间,因为他喜欢喝水。喝水可以加速体内新陈代谢,促进脑细胞不断分化——我猜的。他的大脑需要很快地运转才行。
下午四点五十五分,他起身,笔记本没拿。我也起身,往洗手间方向走去。我们在公用的盥洗盆前碰了碰眼,我打了声招呼,没喊他的名字。他没注意到吧,洗了手,进去,出来,又洗洗手,回到座位,一切都是那么争分夺秒。
直到下午六点整,他终于啪地合上笔记本,一口大气从紧实的胸口舒了出来。在他结帐时,我已不缓不急地走到店门前,这是一道手推门,我像是一个缺乏力气的小鸟,蔫蔫地站着。我将目光的重点放在左右两边,将耳朵的重点放在身后几米远,来迎接锃亮的皮鞋和干净细碎的脚步声。
过了一分钟,侍应问我是不是要帮忙?我转过身,发现他已经从咖啡馆后门出去了!我的高跟鞋在原地狠狠地跺:忘了!后门是通向停车场的!
可是谁又知道他这次是不是开车来的呢?
下次我一定会避免这样的情况。下次也就是下个礼拜六的下午三点十六分。
2
——以上是在她的日记里看到的,日记中那个西装革履、风情款款的“他”,也就是我。记日记是她的习惯,现在我常会观望到这么一幅画面:一名女子耸着小山曲水的脊背伏在灯光里写写停停。她的字娟秀洒脱,不失端正挺拔,字如其人,她就是这么个女子。
初见她,是在咖啡馆一米外的报刊。当时我们都在同一个时间点买同一份杂志,当时那本杂志只剩最后一本。她浅浅抿嘴而笑,“没想到如今文学类杂志还能那么抢手。”
我说那就让给她吧,过几天我再买新的。
她点点头,说谢谢。
过了几天,我下班路过报刊不经意瞥见了她。她说真巧。我说是啊。说着她便从身后变魔术一样变出一本杂志来。
“这是上次你‘让’给我的,我看完了。”
我接在手里,如果说第一次见这个女子没有特别的感觉,那纯粹是因为陌生的大千世界,两个成年人很难因为一个巧合而遇见第二次,既然没有第二次见面,那么第一次有什么意义呢。
我告诉她我住在附近,常常会去旁边的咖啡馆做客。她美丽的脸庞渐渐低了下去,可能是听到唐突的话语反应吧,于是我不敢说太多,怕吓跑她。她很沉默,与阳光朝气的脸蛋形成鲜明反差。也许她对着我,毕竟是个陌生男子,不想浪费太多言语。我很快结束了彼此的对话,告诉她我要回家了。
之后我便断断续续地想起这名女子。咖啡色的顺直长发,和她微微绽放的酒窝,如同涟漪在我的心房荡漾。
那时候我已单身三年,未想过要恋爱。父母并未催婚,只说缘分顺其自然。我想,即使要恋爱,我希望她是知书达礼,温和娴静,长发翩翩……但最重要是,能让我怦然心动的。在浓烈的午后,我品着自己沏的红茶,想起她,她符合我理想中的一切。
但我不敢断定,万一她有男朋友了呢?不过这个顾虑在后面的一次咖啡馆相遇里打消了。她问我为什么会一个人来咖啡馆?
我说工作时候一个人比较方便。
她问什么工作?
我咧嘴笑,吐出很含糊的字眼:写作。我一直不愿告诉任何人我在从事这么个工作,倒不是这工作令我赧颜,而是至今我尚未感到在这个领域有一定的话语权,就不该沾它的光去润色浅薄的自身。
“真好,我就说现在男人哪有心境啃得进文学这个东西。”
我附和地笑笑。她好像在思考什么,沉默了。我想,不应该打断她的思路,于是我把目光拨回笔记本上,继续敲着键盘。
期间她接了个电话,是她母亲问她在哪。她敷衍几句,羞愧地表示虽然二十又五,但每次外出还是得向家人汇报。又自嘲单身的凄惨。
3
后来每个周六几乎都能在咖啡馆看见她。有时打招呼,说上几句便各自回到各自座位上。有时不打招呼,不打招呼原因多是我不愿打扰她,或是总欠缺那么一点勇气与决心。
渐渐,我发现自己的嘴越来越拙,如含着铅块,舍不得张开一样。一旦张开,又怕话说得生硬,不圆熟,反而把这丁点的情面给破坏了。
没多久,我发现她也不说话了,她不仅不说话,而且比谁都投入地在看书,纤长的眼睫毛垂在四月的阳光里,咖啡漫开的香气拂过她的视线,熏成岁月静好的模样。每到这时,我便胡乱飞快地敲着键盘,而心思全跑到了她的身上。
写作的灵感忽闪忽灭,偶尔失眠的片刻,我会挣扎在甜蜜的暗恋中,想,每周六在咖啡馆遇见她,是不是因为她喜欢我?可我想不通,她喜欢我什么?我连只体面的手表也买不起,衣服来来去去总是那么几件,年近三十,却依旧混得不人不鬼。她大概喜欢我光鲜亮丽的西装革履,要是她来我现在租的二十八平米的房子转转,她还会依旧每周六去咖啡馆碰我吗?一杯咖啡的钱对她来说还值得吗?
我望着月光,捧着沉甸甸的猜想,还是决定在清醒的现实面前退下。
没再去咖啡馆后,每周六的下午,我开始在家写作。
身旁是个窗户,时不时我会忍不住探出窗外,就像时不时会在周六同样的时刻趁她不注意瞥她几眼那样。工作之后已经不再出现这类学生时代的青涩暧昧了。两者之间唯一的区别是,学生的我对爱情是无经验的瞻前顾后,现在的我是有经验的望而却步。
4
半个月后,踩着下班回家的夕阳,她又出现了。
这次的她穿着塑身的职业装,踩着靓丽的高跟鞋,身材曲线完美凸显。
我本想绕路,或是远远地挥手示意,但她已经不慌不忙地走了过来。
她:刚下班?
我:嗯。
她:我也是,不如一起吃饭?
我撒谎:我吃过了。
她追问:你是不是在躲我呀?
我继续撒谎:我最近比较忙。
她继续追问,却大口喘气,像是跑了个马拉松:你喜欢我吗?
我睁大眼睛,摒住呼吸,看似冷冰冰的一块木头。
她忽地把脑袋垂到尘埃里,点点头,似乎得到了答案,缓缓转身离去。
夕阳淋湿了她的肩、长发、走过的路,又脆弱又明媚。在那一刻我冲了上去,没冲到她的跟前,只在离她最近的背后站着。
我说,“我配不上你。”
5
——他说他配不上我,接着还说了好些话。
当时他就在我的背后,凝望我哽噎的背影,他的话说完,我原地站了那么久,他就是不上来。第一颗眼泪砸进手背,我恨他的懦弱;第二颗眼泪砸进高跟鞋面,我恨自己的不自信;第三颗眼泪砸进地面,我恨我们两人都太傻……还会有第四颗第五颗和许多泪,但它们是为感动而流的……
他说“我配不上你”,真好,他并不是不喜欢我,反而是太喜欢才会挑剔自己,才会认为自己配不上。
“我配不上你”的意思是:我好喜欢你,超过了喜欢我自己,你的美丽动人在我看来无数倍放大,你的优点光芒万丈完全遮盖了缺点,你是夜空最亮的星星,而我甘愿遥远地默默地眺望你的绽放。
四月的夕阳真的好暖好暖,我们一前一后地站着,既然他不绕到我面前,那我就转到他跟前好了。
我用力踮起脚,凑近他的胸膛,他鼻尖的呼吸,他毛发的温度。我说,“我也配不上你。”
——在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