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勇者,就是当欲望和害怕狭路相逢,用欲望战胜害怕的人。
欲望,多少带些贬义色彩,心理学上有一个相对应的名词叫“需要”。
人生活在社会上,要维持和发展自己的生命,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来保证,没有这些条件人就不能生存,也不能延续和发展。例如,人饿了得吃饭,渴了得喝水,冷了得御寒,热了得避暑,累了得休息,还要生儿育女。在社会中生活还得有谋生的手段,还要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等。这些条件是不能缺少的,缺少了就会给人造成机体内部的不平衡状态,这种不平衡状态反映到人的头脑中,就使人产生对所缺少的东西的欲望和要求,这种欲望和要求就是人的需要。
欲望和需要没有好坏,超过了一定限度就成了贪婪。
满足欲望和需求也没有错,如果方式不正确,就另当别论。
新学了一个词: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出自 《春秋左传·桓公十年》,原文是: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原指财宝能致祸。 后亦比喻有才能、有理想而受害。
当初,虞叔有块宝玉,虞公想要得到,虞叔没有给他,然后,虞叔为此而感到后悔,说:“周这个地方有句谚 语说:‘一个人本来没有罪,却因为拥有宝玉而获罪。’”于是就把宝玉献给了虞公。可是,虞公又来索要虞叔的宝剑,虞叔说:“这实在是贪得无厌。如此贪得无厌,将会给我带来杀身之祸。”于是就发兵攻打虞公。所以,虞公出奔到共池那个地方去了。
显而易见,这句话的意思是,贪图财宝会招来祸患。在这段故事中,虞叔因为担心贪图财宝招来祸患,所以,把宝玉献出去了;但是,虞公得到了宝玉仍不知满足,最终因为贪得无厌而引来灾祸。
我们可以看到,《左传》的意思是,自己不要贪图财宝,可以免祸,但是,绝对不是说毫无原则地把自己的所有财宝都送给别人;别人如果贪图财宝,也许一开始能得逞,但是,如果不知满足,也就必然招来祸患。这句话后来被引申为“怀才其罪”,甚至“怀色其罪”等等。 财宝、才华、美貌本身都没有罪过,然而心术不正的人总是想要摧毁或者抢夺。所以如果你怀壁、怀才、怀色等等,应该像虞叔后来对待虞公那样把那些觊觎你的人打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