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七大酷刑,随便说一个都能吓死人!

在古代,酷刑被广泛应用于刑讯、科举、治理、打击犯罪等方方面面的事务。酷刑的形式和手段也随着时间和地域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和转化。虽然民事诉讼进程的透明度和许多其他因素都已减缓对酷刑的使用,但仍有不少古代酷刑直到现代仍然存在。因为酷刑伴随着不人道的残忍和慢性痛苦,它们都是不应该被使用的人类刑罚之一。

1. 仪表酷刑

仪表酷刑主要是用来打击官员、士兵、奴隶和犯罪者等还没被定罪的人。仪表酷刑采用罚缠、挂双能、戴马肉、殴打和致盲等多种方法,s以达到恐吓、羁押和被社会瞩目等目的。

2. 爆鞭

爆鞭指的是用捆着尖齿铁圈的鞭子进行鞭打,以致肉皮裂开的羞辱和折磨方式,通常会让犯人在检阅、收容中受到批判或示众。

3. 断肢刑

此刑是指把罪犯的手或足断了,保留他们的生命,并向其他人示范。如果被定罪的人犯下特别严重的罪行,如淫辱皇室、政府吏员或家庭长辈等,那么解除手脚的长度会被大幅增加。

4. 车裂

车裂是指将罪犯用马车将人分成几段,以增强公众的警惕心理。通常罪犯的挣扎和受限的时间都变得特别漫长和残酷。

5. 监狱

监狱是一种聚集犯罪分子的易于管理的机构。不过,在古代,偏远的监狱环境很不适宜人类生存。许多罪犯在监狱中最终死于疾病、饥饿、缺少水和其他需求。诸如拷问、斩首、长期监禁等手段,以及草菅人命和麻醉品的使用等则被广泛地应用于维持公共秩序。

6. 烧火架

烧火架是一种专为火刑而建的木制围栏。罪犯被困在栅栏内,犬螺上固定着火刑柱。然后,栅栏内的罪犯被烧死至尸骨无存。它是古代最残忍的一种刑罚。

7. 骑木驴

骑木驴是一种骑着马鞭车在长长的石头路上穿越的刑罚。骑木驴增加了疼痛的程度,因为驴走到不同的大小石头上时会使罪犯不断地颠簸起伏。这种刑罚一般只会执行短暂的时间。

虽然现代社会强调人文和人权,对残酷和不人道的酷刑进行了严格的禁止。但在过去的许多年里,大多数国家都使用了一些卑鄙无恤的手段,去增加战争、惩罚病人、贫穷和犯罪等大量的问题。在现代社会,需要尽力去寻求更加人性化的解决方案,并且鼓励创新和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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