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七宗罪》的时候,是在太原看的电影。有一天我一个朋友说,推荐你一部电影:《七宗罪》。记得那时我正在看一本书叫《十宗罪》,我就调笑道说这《七宗罪》和《十宗罪》是什么关系?朋友有些不屑,这可比《十宗罪》经典多了!另外给你一个建议,不要在晚上看。当时我有些不信邪,便特地挑了个深夜来看这部朋友盛赞的《七宗罪》,没想到这一看却是彻夜难眠。
阴暗、肮脏、混乱、拥挤,还有接连不断的命案,这就是《七宗罪》为我们展现的世界。时隔多年后。漫漫长夜,翻完此书的我再次体会到了失眠的滋味。
我想以《七宗罪》的经典程度来说已经不再需要更多的溢美之词,所以在此我仅想与大家交流些许纷乱复杂的千头万绪。
书中三大主角,沙摩塞是饱经生活折磨的现代人,渐渐灰心丧气,渐渐不再对这个世界抱有期望,于是在日复一日的煎熬中选择了退避与放弃。米尔斯则如同初出茅庐的牛犊一般,带着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朝气与信念一头扎进了这个污秽的世界。而米尔斯,我想正是当下不甘于现状,执着于梦想与追求改变这个世界的代表。
那么窦代表什么呢?我很迷茫。
从事实上来说,窦代表的是一个清道夫的角色,他扫除阴暗,去除污秽。然而从伦理道德上来说,每一个受害者所谓的“罪恶”其实都罪不至死。但在窦的手下,他们饱经折磨并最终死去。我想清道夫,窦还配不上如此清高的称呼。
我在阅读《七宗罪》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想起曾经看过的《V字仇杀队》与《守法公民》。然而在这两部电影中,主人公的所作所为都未曾让我有过反感,唯有窦却让我感到迷茫。于是我开始寻找窦与这两部电影中的主人公V和克莱德的区别。
他们的区别在哪里呢?
我想,窦的滥杀无辜大概是我最无法接受的一点吧。
在《七宗罪》所描述的黑暗世界中,米尔斯的妻子翠西是唯一的一缕光。她仍然保持着人性中的善良与光明,对于平静安宁的生活仍旧抱有期望与幻想。然而在结局中,窦杀死了翠西。我之所以觉得这部电影、这本书不适合在深夜看就是因为它太过阴暗。在这样黑色弥漫的世界里,沙摩塞颓唐,米尔斯莽撞,窦活在自己的幻想里疯狂而不可理喻,翠西是唯一能够让人感到温暖与温情的一面,然而她死了。在寂静无声的夜晚,窗外没有一丝光,这样的结局实在让人绝望。
在阅读的过程中,往昔渐渐模糊的电影记忆随着书中情节的脉络逐渐清晰起来,而充裕的时间与电影和书籍的对照比较也给了我更多思考的空间。思索中我渐渐对于窦的定位也不再模糊。
在窦的思想里,自己是按照着“主”的指引匡扶人世。然而《圣经》中却说“不可妄呼圣主你天主的名”。也就是说,凡人不可以假借圣主的名气传道。而也因此,窦自以为是的“宿命传道者”一说根本毫无根基可言。所以在《七宗罪》结尾沙摩塞问窦是否认为自己是在为上帝做事时,窦无言以对,只得委婉道“上帝的行事是玄妙的”。沙摩塞与窦对于《圣经》与宗教皆算得上通读藏经。沙摩塞一句话就戳破了窦自以为是的精神世界的漏洞,也戳破了我的迷茫。
而我想这部电影、这本书终究并不是在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是多么得无可救药,而是在警醒我们应该保持警惕。警惕那些快节奏社会下日益泛滥的冷漠,警惕在忙忙碌碌的日子里日益浮夸与放纵的自我。因为从最根本的角度来说,无论是窦、沙摩塞还是米尔斯,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只有一个目的——让这个世界更美好。
在这一点上沙摩塞与米尔斯很好理解,窦该怎么理解呢。
其实很简单。窦自认为是上帝指派莅临人间的传道者,在他死后人们将从困惑于他的行为到研究再到效仿。而窦所杀害的那些在我们看来罪不至死的人在天主教中却是死后要下地狱的七宗罪恶。所以在窦的思想中,他实际上是在:扫除罪恶。那么也就是说沙摩塞,米尔斯还有窦其实都是在为了社会的光明与美好而努力,只是他们选择了不同的方法,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写到这里,我已是半身冷汗。我开始明白一句话,最可怕的不是穷凶极恶。
书中提到海明威的一句话,世界很美好,值得我们去奋斗。饱受生活煎熬的沙摩塞对这一句话早已嗤之以鼻,我也对这句话不甚认同。我并不相信这世界很美好,但我依然相信这世界依然值得我们去奋斗。因为也许我们不能改变这世界,但也不能让这世界就这样改变我们。
而我想大概这也是为什么沙摩塞会在最后放弃离职的念头,面对警官的提问时说:around,I’ll be around。
米尔斯不在了,总该有人留下来继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