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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公司开了一个关于项目管理的会议。会上,一个基层的同事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提了一个问题,就是说项目资金计划已经定了,但资金还没有下拨,项目就不能签订合同,所以结算滞后,只能怨管理部门。
在我看来,也许不止在我看来,这个问题并不是问题。同样的项目,同样的经费使用方法,其他项目就能把经费使用得很好。那就说明,这个问题肯定是不存在的。
但是那位基层的同事在会上一提再提,公司领导也开始认为这个有问题了。我相信公司领导绝对没有亲自操作过,但他听到许多人抱怨过,所以才这么坚定的认为是有问题存在的。
我站起来,对领导说,他提的这个问题,其实根本不存在。
但领导已经把这个问题定性了,是我们管理部门的问题。是我们没有做好,所以才会存在这个问题。
后来我专门咨询了合同管理部门的同事,当得到肯定答复的时候,我心安了。那位同事提的问题真的不存在。
但领导提的问题还得要照办呀,于是我来到部门经理的办公室。明确的告诉他,公司领导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是错的。
部门经理问我,领导错在哪?
我说,他提的问题是资金没有到帐,所以合同不能签订。但合同管理部门的人都说了,有资金计划明确了,合同就可以签订了。
经理问我,这个项目确实是一个计划已经批复了的项目。但一个大项目里面,有许多的内容,针对每一项内容都有计划吗?或者都有可以执行的计划吗?合同管理部门拿到一个大的计划,怎么去批准一个个小的合同呢?
我瞬间被问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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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管理人员,我常常以为把思路告诉你,把规定摆在那,你就会按照这个方法去执行。而没有想过,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什么问题。有时候,即使是很小的一个问题,别人都会认为是大问题。因为就是这个问题,挡住了往下走的路。
管理,只靠一个制度,只靠一个规定,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把制度写得更加合理,更加谨慎,管理制度一般都会对一般作法进行规定,而不会把所有的问题都讲清楚。
事实上,管理部门制订管理规则的时候,往往也是对他们所想的问题进行规定。但他们不是真正的执行者,所以,他们所想的问题并不会十分全面。所以,就算是国家的法律,那么严格的程序,但在使用过程中,很多法律专家都会提出各种诟病。所以,许多法律每隔几年就要修订。
那作为一个管理者,怎样把一件事情管理好?
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对制订的政策做好及时宣贯,及时的把规章制度宣传到位。规章制度如果定好了,就必须要尽快做好宣传工作。要及时把政策制度的意图、目的,管理手段,奖惩规则宣传到位,尽量让每一个人知晓。
二是要多倾听政策使用者的意见。政策到底制订得怎么样,只有通过使用才能检验出来。而往往在使用过程中,就会出现各种问题。有些问题在一些人面前没有,但在另一人那里就有。这有可能是个人的原因,也有可能是政策的原因。但我认为政策的原因更多一些。因为,还没有做到普适。
三是要认真去思考每一个问题出现的根源在哪里。如果站在管理者的角度,许多的问题都不应该出现,许多问题都是低级的。因为有可能只是执行者不愿意去做这件事,消极应付。他不去联络相关部门,不去解决问题,只是提出问题。但这也是有根源的,说明了执行者没有理解到这件事的目的和意义,那你就需要从这里下功夫。
四是要对出现的每一个问题单独出台控制流程。这是一个简单的方法,如果每出现一次这样的问题,你可以解释。但当许多人都出现这个问题的时候,你就需要一个流程图。这样既可以减少你的工作量,也可以让别人更加清楚的去进行这个工作。
所以,领导说的话,都是对的。他说这样的话,必须要其中的原由。如果你只理解他表面的意思,那你就错了。
无戒训练营第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