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件事,不同的人的看法和做法却截然不同。叶小明和肖亚文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唯有能看清全局的人才泰然处之。林雨峰,丁元英,能成为对手较量几招,也能看清楚对方的战术招数,唯一的区别是,先知先觉跟后知后觉。
强力的杀富济贫,其实是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的,廉价劳动力杂牌军与龙头企业正规军的一次过招。格律诗在暗处,乐圣在明处。龙头企业按照惯用的思维来推理看到的一切,但却只是表象推理,脱离了实质和真相。格律诗的非常规野路子打法,既迷惑了对手,也抢占了先机,以合法的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先打一架再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乐圣的品牌和市场营销体系,加上格律诗的低成本高质量,就可以成为新的业界大佬。
相对来说,双方的律师,在其中只是一个必要的角色存在,真正决定整个事件走向的,是其中的道,是经济规律,是彼此的真实价值。
也就是说,既要有自己的价值在,还得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才会有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