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我和老王在新疆当骑兵。那时候我们都很年轻,他骑着一匹枣红军马我骑一匹棕褐色的,一人挎一杆枪。在昆仑山茫茫的雪原里赛跑。那时候我们有多年轻呢?帕米尔高原的积雪没过马膝,走不了几百米,我们的马就像从油锅里捞出似的,一身汗水闪着光,腾腾冒白气。雪原之大,一望无际,天上没有飞鸟,雪面上也没有走兽的痕迹。我和老王就这么坐在马背上,就这么走着走着……
四十年后老王住院做X光,查出一根肋骨断了。我看了看他,他看看我,然后都笑了。
我和老王是整个骑兵连尿的最高,最远的两个人。在我们尿尿还不会弄湿自己鞋的时候,我们常在帕米尔高原打雪狼。有次,老王一个闪失从马上跌落下来,拽住缰绳又翻身上马继续追。人和马哪追的上狼,但这一场追逐却人欢马叫,兴奋异常,他隐隐觉得肋叉子痒,回哨所喝瓶酒倒头一睡,也就过去了。一根肋骨=一瓶酒+睡一觉。年轻时的算术总是这么简单。
那时候我们每天都骑着马一起巡视边境线。我们挥舞着马鞭子,把马抽打的朝天嘶吼,不管不顾地在雪原里奔跑,跑着跑着,人和马突然都老了,双双跌落在雪地里。
帕米尔高原是我和老王相遇的地方,在哪个来自天南海北的七八个人的哨所我俩还是老乡。或许是因为乡音,或许是因为同一方水土的养育,或许什么也不是。我和老王一见如故,我俩这辈子就该当兄弟。
我卧室的墙上挂着一张有些泛黄的照片。照片上我和老王都穿着军大衣,脚蹬翻毛大头鞋,鞋子看起来比较新的那个是老王。老王穿的破烂棉衣翻了瓤,头上带着雷锋帽,跨在马上像一个土匪。但一张脸轮廓清楚,两只眼睛里全是光。
人老了,以前的记忆却越发清晰。我现在常常想起我和老王在兵站的日子。我们大口的吃着羊肉揪片子,在汹涌的冰河边上吃西瓜。用两条腿追赶雪兔,一杆枪把半身靶心打的稀烂。大雪封山,几个兄弟把方圆五十里所有酒瓶子都喝空了,最后拿着大头鞋跟哈萨克牧民换马奶酒继续喝,把日月喝出个交替。
我比老王早到兵站两年,老王比我大一岁。老王比我聪明,比我机灵的多。不仅仅是因为他比我多吃一年红薯,有些东西是老天给的,他注定要比我优秀的多,我对老王也没有一丁点的嫉妒。比我晚到兵站两年的老王后来当了我的营长,再后来转业回到家乡当了县里物资局的局长,再后来老王下海自己开了公司。老王30多岁的时候娶了我们哪儿最漂亮的姑娘为妻。那时候老王家的书架上就站齐了整套的《鲁迅全集》。老王的生意越做越大。老王家有我们哪儿的第一台电视,第一台电话,第一辆尼桑轿车。然后,老王在外面又有了个女人。我叫她二嫂。
我第一次看见老王哭是在二嫂的坟上。我让老王节哀顺变,老王说他想再哭一会儿。后来我才知道老王那天并不是因为二嫂的死而哭的。
二嫂在临死的时候告诉他,他的二儿子不是他的儿子。是她和司机老宋的。老王的司机是二嫂给介绍的。有天,老宋送二嫂回老王给二嫂安置的别墅。在二嫂家的楼下,驾驶座的老宋一下摸住了二嫂的奶子,二嫂的身子一软就倒在了老宋的怀里。
我第二次看见老王哭,是他从手术台上下来。麻药过后,他渐渐醒来,突然眼角就滑下泪了。他不能翻身,不能动,颈子底下背着麻醉泵,不能用枕头,泪水就朝耳郭落下去。他就无声地落着泪,什么也没说。老王69岁,查出得了肝癌。功名利禄戛然而止,所有为人的尊严和体面都让位给死亡。他拿肚子给人划开,拿器官给人割掉,喝口水也要请人帮忙,忙活了十几年的公司转手他人,电话一个月不响一声,所有这些都像是在惩罚一个罪人,而每个来看望他的人,脑子里都在想:天哪,幸亏不是我。他和死亡缓慢的分享每一分钟,彼此都有无穷的时间和耐心。我在想,从老王落下泪那一刻起,永无天日的寂寞就上路了。这寂寞虚空一片,抓摸不着,唯一温暖的伴侣就是死亡。
老王曾说想找个人大哭一场。我想他一定没有找到这样一个人。不是我,也不是大嫂。说到底,他只能赤手空拳。我们的陪伴像隔着玻璃的拥抱,无论多么情真意切,到底是无用。而他要和这个人哭些什么,这是一个秘密,我猜想也许有关人的一生,可这是一个禁忌的秘密。
无论如何,我都必须承认老王牛过。可是,这又如何?他还是要去躺在手术台上,被人切得乱七八糟,他还是要摊开身体,让无数的绿色黄色流进去。病痛把骨髓炸出来,逼他求饶,逼他认输,最后再把他碾成齑粉吹得烟消云散。
手术两年后,老王的身体恢复了一些。老王把公司的钱分成了三份,大嫂一份大儿子一份小儿子一份。然后,老王回到了他出生的那座老房子。我曾问老王:恨二嫂吗?老王说:是我对不起她。
在太阳快要落山而还未落山的时候,我和老王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老王看着广场舞的舞群对我说:领舞的那个妞长的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