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上说,他的车需要维护,于是他下山了,一会儿就到城里,说好在林业局门口,下了公交的地方见面。
她看见他时,他正站在约定的地方张望。正是中午12点多,下班后的车流人流不断。午间的阳光下,他黝黑,沧桑,脚边放着鼓鼓的帆布包,旁边是一个手提袋。
他从藏蓝色衣服的口袋里,小心的掏出,用洁白纸巾包裹的雪莲花,给了她。
很高兴的互相问候,然后就开始聊天。
他和她是小学、初中的同学。
记忆里的他,上学时又调皮又捣蛋,没少挨老师的批,但他不改,常常跟着另一个更搞怪的男生。四年级分班,两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被分在两个班上,每次放学前的最后一节课,往往是老师还没有离开教室,他就从自己的教室里溜出,附在我们后门,压低声音在叫:平哥!平哥!
男孩子的友谊实在搞不懂,但他俩之间,一直就那样好下来了。
直到初二,他的平哥,跟家人一起返回城市。
他则成了孤雁一只,从此一个人,独来独往。
也和男生玩,但不腻歪。
等初中毕业后,上高中的,上中专的,回家务农的,同学们作鸟兽散。
之前见面机会少,听到的消息也零零星星。干活力气大,找了我们一级,好脾气的云霞,结婚过日子,后有了一儿一女。
初中毕业起,一直到第一次同学聚会,相隔了整整17年。
消息都是从同学口中拼凑,但人在心里,还是小时的天真率性。
那次聚会,确切地说,她没有认出他。
记得小时,他是一个圆脸的活蹦乱跳的男孩子,没个正形,爱起哄,不大爱学习,是老师头疼的学生。
聚会时,他长高了,个子有近1米8的样子,皮肤变黑了,脸型也变成了上大下小的瓜子脸,最主要的是性格,那样无拘无束的一个人,变的拘谨,话少,坐在那里,安静的让你不知所错。
看得出来,老同学聚会,他还是很高兴的。
他大口的喝酒,后来话也多了起来,变得大胆,敢说,也许是酒精的作用。
大家胡乱的问上几句,聊上几句,又被其他同学打断,谈论的内容,她过得好不好,孩子是女儿还是儿子,工作累不累。
她问他,收入怎么样,种多少亩地,孩子乖不乖,是男孩大还是女孩大。
你明白的。那样的场合,没法安静地说话,大家争相表达,结果是乱糟糟的局面,嗓门大的盖过嗓门小的。
但高兴是无疑的,她觉得是那样的酣畅淋漓,同学们在一起没大没小,不断的有同学说起小时候的事,一些是你不知道的,一些是另一个版本,和你知道的大相径庭。
高兴是共同的。喝高了,男生变得激烈,慷慨陈词,女生们从小小少女,都已成为母亲,宽容地看待这些个和自己一起长大的男孩,笑笑的听着。那种无拘无束,那种快慰平生,真的给人一种久违的感动。
也是从那一天起,他和她都明白,他们互相间印象深刻,互相间关怀有加。并没有因为久别,改变什么,这令他们格外高兴。
童年的友谊是纯真的,他们都想好好的维护。
它纯洁的存在于心的原野上,任长风吹拂,摇曳生姿。
欣喜的发现,儿时的友谊这般珍贵,他们互相牵挂着对方,这种牵挂里有兄妹间的亲情,也有同学间的好奇,总之不可磨灭。
她在那一刻,也明白,从此人生不再孤单,他们友谊的小船,永远不会翻。
因了那次同学聚会,大家都坦然多了,见面先说情况,主动打招呼,见不到时,也惦记着,一有机会,从别的同学口中,也打听对方情况,然后才能放心。
没有通常感情里的激烈,高温,冷战,伤害。只有真心的爱护,纯洁友谊。
生活中,他们各自都经历了一些变故,磨难,但都挺过来了。偶尔阴云密布,风云乍起时,最终无一例外地云开月淡,一派清明。
孩子们渐渐长大,他们也在一点一点变老,但互相间的关怀变得更为深沉。
他在城里有要办的事时,自然而然地联系她,坦然的让她跑腿。尽管她人微言轻,有时淹没在城市的洪流之中。
她知道,他的善良和艰辛,他为生活付出的点点滴滴,他有远没近的打工挣钱,为把日子过好,先后干过好多份工作,在阿尔金山的石棉矿呆过,在遥远的德令哈干过,在烟草公司干过,在新疆在青海,足迹到过许多地方。
他知道她,赡养母亲不易,在夹缝中生存,工作不好,只要能帮到的,都无怨无悔。
他为她的母亲,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送过小羊羔的羊皮御寒。
他们的关系,用什么来形容最贴切呢,你明白的,一个班的同学,有五六十个,走心的只有很少很少的几个,但他是其中一个。
当然,也为他,实心帮同学,最后不欢而散生过气;也为他轻信别人口头承诺,最后自己受损失而抱屈。
但是,她知道,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只要别人张口相求,只要能做到的,都会全力以赴。
他的善良,根植在他的骨髓之中,没人可以改变。
她想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可是,患有疾病时,却是那种间接性的踌躇满志,经常性的顾虑重重的人。平凡的如同,路边不起眼的小草,小花。在岁月的长风中,轻轻摆动,想活出自己的一片天地,也想给周围的人带来温暖。
这次,他又去了更远的地方,在遥远的青藏高原,海拔高,氧气少,空气稀薄,但收入不错,在5000米的高峰,他采到了稀有的雪莲花,拍了照片,让她欣赏。
一切美好的风景或人,本不是人人都可以看到的,得到的。就像这冰山上的雪莲花,高洁,美好,生长缓慢,三到五年才能长成。天寒地冻,独自盛开。
它被有心者采撷,成为医中珍品,拒绝热闹,自视清高,不同流合污,服务于人,天生的高洁品质,令我敬仰。
她的手指早起僵硬,麻木,有时也痛,尤其在天气变冷的时候。
他把冒着生命危险,采到的冰山雪莲,送给了她。
那一刻,她十分感动,但什么也说不出来。
那一刻,语言是苍白的,表达是费力的。
很难用话语描述那个瞬间,只觉得,一股柔柔的气息,直抵心房,这友谊的馈赠,与她是雪中送炭,极为难得,不易。
他说了,也就是她,别人,他是舍不得送的,毕竟,他给自己也没有留。
这话她信。
在这个越来越理性的世界上,还能有一个人,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送给她,纵观世界,再没有人。
这个秋日中午,他们聊了一会,然后道别。
那曾存在于梦中的雪莲花,如今就在她书房的窗台上,她看着它变灰的颜色,变瘦的样子,细细密密,一朵一朵紧紧偎依,心里的欢愉无法诉说。
它们彼此紧紧依靠,或许就是用对方的体温,来温暖自己。
她是富有的人了,拥有世上少有的雪莲花,以及友谊,关怀,体谅。她觉得,人生路上,一直有神灵护佑,她虽平凡,但不贫乏。
少年时,看电影《冰山上的雪莲》维吾尔女主角古兰丹姆,美丽的大眼,长长的辫子,还在心中,如今,她自己,也拥有了这至高至洁的珍品,这一切,是这样的圆满,令人不安,令人欣喜,令人快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