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听大冰的《游牧民谣》,看了大冰在《一席》的演讲。然后突然明白为什么我会喜欢大冰,为什么我喜欢的人都不靠谱。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笑起来很痞。
我不喜欢痞, 我喜欢那种对抗世界追求自我的态度。我不喜欢按部就班,我喜欢那种敢浪迹江湖反叛传统的性格。很多时候我想,我喜欢的这种人换个角度来讲,算不算懦弱的逃避。但更多时候现实告诉我,这样的人需要放弃的更多。大冰是我这些年来所知道的,做的最好的人。把现实和梦想的关系处理的最好的人。
不是那些出书的职业旅行家,不是那些热爱户外的登山教练,不是那些喜欢世界各地飞的旅游工作者。而是大冰。不是因为他背着鼓卖唱,不是因为他徒步走到珠穆朗玛,更不是因为他是众所周知的主持人。
但到底是为什么呢,我也有点说不清楚。其实最开始,那还是我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大冰的时候,我就很喜欢这个人。那时候小,没什么独立的精神境界,喜欢一个人大概只是靠眼缘。一直在我知道《把爱做够》 是他唱的之后,才突然想要感叹一句:噢……
第三代拉漂在火车开通之后,几乎全部撤离。那年,是我开始喜欢西藏的时候。那年,我还不知什么叫背包客。那年,我高一。如今,我已经大学毕业。被工作捆绑着,被自己捆绑着。很少再背着包出去。毕业伊始与自己订下的三年磨一剑之约,恐怕很快就会被自己打破。因为我终究是那种没办法让自己憋屈的人。
再次出发的时候,我一定会在某个没人的地方大醉一场。有没有人谈天说地说史论经不重要。毕竟这个时代还有几个人愿意读书写字。只是看着星空听着歌,喝一场酒。宿醉在草原上。
这个时代,只会嗑药的痞子就说自己是嬉皮,蹭吃蹭喝走318的人也好意思说自己是背包客,穿的娘炮一样的男人就敢说自己是文艺青年。真正不争不屑的人都隐没在人群,叱咤风云的哥们儿除了会划拳就是泡妞。搭车、骑行的人有多少跟着风去了西藏,而那些和西藏融为一体的人都离开了拉萨。剩下一群小伙子姑娘调笑在拉萨的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