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遇春
接着说那些迎附朱棣的建文文臣在永乐时期的职位升降与宦海沉浮。
刘季篪——失出入狱,贬谪出朝,徘徊不行,再次入狱
刘季篪[chí],名韶,字季篪,以字行世,余姚(今属浙江)人。
朱元璋洪武中,刘季篪考中进士,朝廷除授其为行人之职。
何谓“行人”?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置“行人”为行人司长官,秩正九品;“行人”之下,设有左行人、右行人,秩从九品。
很快,又改行人司长官“行人”为“司正”;改“左行人、右行人”为“左司副、右司副”;下设“行人”三百四十五名,其人多以孝廉充任,执掌捧节奉使之事,凡是颁行诏赦、册封宗室、抚谕诸蕃、征聘贤才、赏赐、慰问、赈济、军旅、祭祀、传旨法司、遣戍囚徒等事,皆差其办理。
明初,在京各衙门不行外差;各衙门有事,则差遣行人办理。
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定制,因孝廉奉使处事大多不能符合上意,遂改任进士为行人,员额三十七人,秩正八品,非奉皇帝诏旨,在京诸司不得擅自差遣,至此,行人之职开始变得重要、也为时人所重视。
当日,刘季篪以行人之职,出使朝鲜。
其间,朝鲜馈赠刘季篪以财物,他却而不受。
朱元璋听闻此事之后,钦赐刘季篪以衣服财物,并擢升他为陕西参政(明各布政使司置,秩从三品,位在布政使之下;分左参政、右参政,没有定员,随事进行增减;执掌分守各道,及派管粮储、屯田、驿传、水利、抚民等事。)。
当日,陕西民众有拖欠未缴的赋税,地方衙门以严刑进行督促。
刘季篪到达陕西之后,与其属下官员分别巡行各个郡县,将未纳税而被械系者全部释放,并宽限其缴纳赋税的时日。
民众感戴刘季篪的恩德,后全部想方设法完成了赋税的上缴。
其时,陕西并不出产碙砂(即硇砂[náo shā],矿物名。),但是,朝廷每年都要对陕西进行碙砂课税。对此,刘季篪上书说明,朝廷罢除了陕西的碙砂税赋。
洪渠之水漫溢,为民所患,刘季篪主持修治堤堰,蓄存和泄放,成了当地永久的水利工程。
建文帝时,刘季篪为兵部右侍郎。
据明人王世贞《弇山堂别集》五所载,建文四年,刘季篪转刑部左侍郎。
另据《明史·刘季篪传》,建文时,刘季篪被征召为刑部侍郎。在职期间,他断狱审案,常能出人所想,洗刷冤情。
朱允炆削藩,朱棣起事。
南京城破之后,刘季篪迎附朱棣。
永乐三年(公元1405年),刑部侍郎刘季篪参与纂修《永乐大典》。据《明史·刘季篪传》载,其时,朝廷任命姚广孝、解缙及刘季篪总理纂修大典之事。
永乐八年(公元1410年),刘季篪失出(谓重罪轻判或应判刑而未判刑。),被定罪入狱。
后贬谪出朝,降为两淮盐运司副使。
刘季篪徘徊不定,还未出发就任,又被逮押入狱。
过了很久之后,刘季篪才得以获释。朝廷命令他以儒服就职,隶属翰林院编纂之列。
永乐十五年(1417年),刘季篪被授职工部营缮清吏司主事。
永乐二十一年(公元1423年),刘季篪逝于任上,享年六十。
关于刘季篪,可参见《明史》卷一百五十·列传第三十八《刘季篪传》;另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十七·子部四十七(《永乐大典》·二万二千八百七十七卷、《目录》·六十卷(翰林院藏本);明人王世贞《弇山堂别集》五;明人程敏政《明文衡》(杨士奇《故工部营缮司主事刘君墓志铭》)等。
薛岩——免除死罪,贬谪广西,随军遭袭,以身赴难
薛岩(也作薛嵓),陕西阌乡人(按,当为陕州阌乡人,今属河南)。
史料记载,薛岩为人慷慨,志向远大,很有操守。
他有治理之才,口才辨给。
朱元璋洪武时期,薛岩累次升迁,官至大理寺少卿。
建文帝时,薛岩仍旧担任大理寺少卿之职,很得朱允炆的信任。
建文三年(公元1401年,农历辛巳年)闰三月,朝廷军队与燕藩兵士交战,屡次大败。对此,方孝孺献策,由朝廷拟定诏书,命令薛岩携旨,前往燕军阵营宣读,劝降朱棣;另外,还拟定了数千字的宣谕,并刊印千余张,交给薛岩,让他秘密散发给燕军将士,以劝勉燕军将士,使其归心朝廷。
薛岩领旨,来到燕军之中。
到达之后,薛岩将宣谕藏了起来,不敢分发燕藩将士。
见到朱棣之后,薛岩说是:
“只要殿下早上放下武器,拜谒孝陵(朱元璋陵寝);皇上晚上就会下令撤去军队。”
朱棣怒斥薛岩,说是在欺骗自己。
朱棣身边的人准备杀掉薛岩,朱棣说是:
“他不过是天子的使者而已。”
于是,薛岩得释离去。
关于此事,明人姜清《姜氏秘史》卷四亦有记载,洪武间,累官大理少卿,建文三年(公元1401年)春,曾奉诏劝降朱棣,未果。
南京城破,薛岩为迎附朱棣的建文文臣之一。
朱棣登位之后,免除薛岩死罪,将他贬谪至广西。
当日,安南国王被黎季犛杀死,其孙陈天平自老挝前来归附明朝。黎季犛之子黎苍假意上请,乞求送还其君主。
广西总兵官、都督黄中带领兵士五千人送陈天平归国。
其间,黄中推举薛岩辅助同行。
永乐四年(公元1406年)三月,丙午,安南胡奃(一般写作上大下互,音[dī])在芹站发动突袭,杀死陈天平。过程中,大理卿薛岩遇难,黄中等引兵而还。
又《御定资治通鉴纲目》三编卷五载,薛岩自经死。
关于薛岩,散见《明史》;另《革除遗事》、《国朝献征录》、《七修类稿》均有薛岩小传。
(本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