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婚姻里的“牺牲感”!

原创: 张德芬

孩子,最不需要妈妈的牺牲

在《妻子的浪漫旅行》中,程莉莎谈到自己毕业后第一部戏就是演女一号,但结婚后,为了家庭,11年只能接一些不太耽误时间的配角,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演艺生涯。

大S在《幸福三重奏》中也说,自己想回去拍戏,但是孩子太小了。

我觉得社会上始终有一个误区,那就是认为,家庭孩子和事业是不可以两全的。以上这些女性可能很伟大,为了孩子牺牲自己的事业,但重点是,她们快乐吗?

如果这种牺牲是一种自愿的幸福,而不是不甘和抱怨,那一点问题都没有。但如果心有不甘,影响自己的心情,那对孩子来说,就一点儿都不好。

在演艺圈,我们也看到一些人,成功的事业和家庭兼顾,没有拿孩子当借口,比如刘涛、孙俪、马伊琍,人家怎么没耽误呢?这还是个人的心态问题。

自己放不下孩子,不放心孩子给别人带,这是自己的决定,但不要就下结论说:我为孩子牺牲了我的事业——这只是为自己的恐惧、担忧、无法放手找到个美丽的说辞而已。

最怕是有些妈妈,还会在孩子长大的过程中,心有不甘,常常把自己的牺牲挂在嘴上。孩子最不需要的就是妈妈的牺牲,而最需要的,就是一个快乐的妈妈,这比任何东西都要值钱。

何况那种长达11年的牺牲,至于吗?孩子需要你11年完全奉献给他、不弃不离吗?

不粘缠的关系,才是好关系

两岁前的孩子,最需要稳定感和安全感,作为女明星,不是没有让保姆带着孩子在片场跟着的。

我在孩子五岁前,也是一个上班族妈妈,孩子白天去幼儿园,晚上我花非常高质量的时间陪伴他们。

后来我的两个孩子逐渐习惯妈妈是有工作、不能24小时陪着的,这也在训练孩子精神上的独立,不完全的依赖他人。

日后他们学会尊重我的生活、事业以及个人的兴趣喜好,我当然也非常尊重他们,所以我们之间的关系一点都不黏缠,非常的健康。

我有一个朋友小亚,从小父母离婚,她跟着爸爸的家人过了一段时间,后来到美国去,直到18岁才再见到自己的亲生母亲。她的母亲性格古怪,缺乏爱心,自己过得非常悲惨,最后是以自杀收场。

这一生,小亚没有跟妈妈一起长期住在一起,对于一个身心不是特别健康的母亲来说,其实和孩子距离远一点比较好。

小亚虽然缺乏母爱,但是生命中始终都有人爱她,能够不在妈妈身边受她精神虐待,其实是该庆幸的事。

我另外一个朋友小欢,从小就被她有精神病的母亲情感、语言、精神虐待,最后她母亲也是自杀收场,小欢有一阵子也精神不太正常、不稳定,也有自杀倾向。

后来因为她天资聪颖,而且求生能力强,硬是把自己的人生苦逼剧情扭转成阳光和欢乐,走出了“父母皆祸害”的阴影,生活得愉快而有活力。

婚姻和孩子,该如何选择?

所以,我们回到一开始的话题,为孩子牺牲自己的事业,如果真的心甘情愿就算了,最怕就是心中有怨。

更怕的是,因为自己没有事业,都奉献给孩子了,这个母亲会把很多存在感刷在孩子身上,对孩子有诸多的要求和期待,那这个孩子的幸福快乐就会被扼杀。

母亲可能就会拿自己的牺牲做借口,来绑架孩子、情感勒索,这样的话,还不如母亲自己发展自己的事业,过得快乐无忧,孩子负担比较少,能够有正常快乐的童年和人生。

同样的,很多母亲纠结有了孩子离婚是不是不好?我的文章里其实说过很多次这类话题了。

如果你能够放下对孩子的爸爸的期待,不把眼光放在对方身上,而在精神上真正的达到自由、独立、快乐,那么,这是对孩子最好的。

但是有些男人可能真的很难相处,女人决定要离开他自己生活,其实只要处理得当,对孩子的伤害也会降低到最小。而所谓处理得当就是:

1. 不在孩子面前吵架、争执。

2.不在孩子面前说孩子爸爸的坏话。

3. 离婚后还能像一家人一样一起吃饭(就像王菲李亚鹏一样)。

这是最乌托邦的理想状态。

但是大部分离婚的女人都无法如此的理性和淡定,我的建议就是:至少把这个理想国的状态视为自己要努力的目标(因为这是你可以送给孩子最好的礼物)。

我自己离过两次婚,所以很理解想要离婚的人的心情,如果能有机会,我当然不会那么轻易就结婚、离婚。

所以我想劝那些有孩子的妈妈们,让自己成长、成熟真的是最重要的,既然吃了那么多的苦,你要收获一个全新的、欢乐的、独立的自己,还是变成一个怨妇?

看了那么多破碎的婚姻,又看了那么多幸存下来的婚姻,我觉得有些人是适合婚姻而有些人是不适合的。

所以,与其有了孩子之后才在那里挣扎要不要离婚,不如结婚之前就看好对象,多接触,多考核,当然也要做最坏的打算:如果有了孩子想要离婚,到时候应该怎么办?

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这些问题应该是婚前必要考虑的条件。

当然,爱自己,是一切幸福快乐的基础。

亲爱的朋友,你为了家人牺牲过自己吗?你认为这种牺牲是必然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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