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可以上学堂时,原旧址响应“再穷不能穷教育”的号召,被拆毁重建。重建之后的学校,围墙立起,水泥路铺设,铁门锁住,而校匾则用金色的大字框嵌写着:凤凰小学。
由于乡下幼稚园教育未纳入教育体系,在学校新建过程中,所有孩童都只得到代课老师家中去上课、嬉游。代课老师姓周,是一位女士,矮小稍显肥胖的身材,既教 我们简单的数学,也教我们绘画和汉字,并且课下的游戏全由其负责。期间,有一种记忆最深的游戏是跳绳。这是一件女孩子的项目,男孩或碍于面子,或由于天 赋,总是缺乏好手。而我却是“天赋异禀”,在班中跳绳比赛时无出其右。也因为如此,我成了老太太眼中不折不扣的乖孩子。老师认为我天赋好,将来必有所成, 对我也便呵护备至,而我因为不愿令人失望,过早地就把自己隐藏起来。家徒四壁,吃坏肚子而尿裤子时,也是不敢让老师知道的。
有时,我在想,如果当日我按人们眼中所想的那样去按部就班,是否今日的人生又是另一番景象?是否今日的种种苦难就会从此避免?纵使成为狗才,大概也会有所不同吧!
可是,今日的我,既未成为小朋友认为的“狗腿子”,也未成为老师长辈中的“有所成”之人。我成为浑浑噩噩之辈,我不知何以成为今日之我?我不知该何去何 从,我看不透周遭的世界,感觉与一切是如此地格格不入。我时常在幻想,如果回到当初那欢乐的童年该多好,那时,我至少还有追求,还怀着对长大的梦想。
幼稚园生活很快就挨过了一个春秋,等到正式入读小学,新学校也已建成,这样,墙内墙外就成了两个世界。
幼稚园是人生的懵懂阶段,小学便开始慢慢步入认识阶段。一切都是如此好奇,一切又都是如此恼人。
小 学之后就有了门类众多的科目,可是一切大小事务都由班主任“统筹规划”。在男权当道的农村,学校班主任也不例外,大概认为男人才能管得住小孩。而班主任, 课堂上的威风与其在牌桌是全然不同的。我家离校不远,牌桌上,也不免会有学校的老师来光顾。成为父亲的牌友之后,父亲总不忘叫老师关照我。多年后,再遇见昔日的老师,父亲总会当着他面夸奖我,“多亏了吴老师当年让三金当了班干部,才能有今日啊!”而我总是木讷不知该如何回应,我早已忘记昔日老师模样,更惶论这班干部一事?
学校生活大体上是重复而单调的,学习,考试,拿名次,等发奖状,奖状被贴出供人欣赏。偶尔学校会转来新生。而新生的学习成绩往往与其受欢迎程度成反比。二年级时,转来一位“假小子”(直到今日,她结婚了,邻人依然会这样称呼她:就是当年那个短发,看起来像个男孩的),可是却取 了一个美丽的名字:王祖贤。因为其家姐觉得那位香港大明星是位美女,既然自己无法实现的美梦,至少可以寄托在其小妹的身上,于是便冠其以美名。这样的事情,人类大抵都如此,自己实现不了的愿望,便强迫其最亲近的人去代己实现。不过这位小祖贤却是全然看不出有何美丽,到是彻底地如男生般无疑。圆圆的脸蛋,寸头发型,不爱裙子爱长裤,如此标新立志之貌,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地方,行走在乡邻之间,不免就有些了背后闲言碎语。
而其学习成绩也是具有戏剧性。作为插班 生,首次考试时,王祖贤以零蛋交卷,可半年后各科却考到全班第一。在没有多少其他可以比较的乡村,忽然杀出一个外来人,在一直被我把持的考场,轰然就塌坯 了,这感觉好似原本其乐融融的生活,闯入进来一个强盗,他光明正大地把你所有的东西都拿着了。从此,童年的欢乐不再从课堂中获取,童年中的课堂记忆也只剩下零星的模糊不清了。
在我出生的那年,父亲从祖屋分家出来,在学校附近的小山丘下搭建了现在居住的楼房。搭建楼房所需砖瓦都是立地起土,从山脚下挖出来的。居住在此,依山傍水,门前一条弯弯的河流流淌着,晚上听取蛙声一片。
虽然自从王祖贤来校之后,心思大多不在学校里,可是与学校的记忆还是有些模糊的印象的。最深刻的的当属一位李姓老师。
李老师,每日衣着光鲜,蓬松的头发总是梳的流光,边分的发丝下嵌着一幅硕大的眼镜;最大的嗜好除去偶尔的推推麻将,大概就是诗文了,时常在课堂中大声朗读美文佳作。由于文化层次稍高出其他人,学校校长一职也由其兼任。
所记事由大概是关于背诵文章的。李老师对于文章背诵是需要一一当他面背过方才过关,在他看来,不过是文字而已,怎么可能记不住?如此,放学后,总是有一大批学生留校待回,或者因为还未轮到(这类人大抵轮到他们就可以很快背出,然后乐哉地回家),或者因为不学无术者(这类人,抢记有时也可过关,不过大多是背了一轮又一轮),或者因为确实头脑愚笨。我也在背了一轮又一轮之列学生当中。天色渐渐黑去,老师也愈发失去耐心。忍无可忍之时,去校长办公室拿来竹鞭。最后背不出来的就免不了受一顿皮肉之苦了。
如今回想起来,到底是因为那一条条被打出血印的斑痕,还是因为黑夜拖着挨打的屁股赶路回家的哪种心有余悸给我烙下印记,我也不知了。毕竟,我既未皮肉开花,也不用天黑之后在山川流水间趟黑路。成因只是因我的一篇作文当做了范文被李老师在课堂朗诵,大概老师认为我至少还是有些天赋的,背不出可能只是一时玩性太大。
而这篇范文,说来可笑,却是偷来的东西。偷来的东西终究不是自己的,可是却记忆深远。文章的内容被我移花接木,大概是说主人公一个人去外婆家(而我外婆已患病离世),用弹弓打下一只小鸟,可是等我去揭鸟窝时,发现里面有一群待浮出的鸟蛋,于是,主人公感触良多,感觉不仅是扼杀了一个生命,而是一家人生命, 从此无地自容,把小鸟埋在上学的路上,以此时时提醒自己,要善待生命,善待生灵。这样的一篇文章,被李老师当做范文,并粘贴在公告栏供其他学生欣赏。以此,我也被认为是可以有所造化的学生。
不多日,出于对自家孩子的关爱,有一位母亲到学校闹事,要求李老师给个说法,为何要把他家小孩打的皮开肉绽?这一闹,其他被留校挨打的小孩家长就都一并跑到学校,占着教室不让上课了。如此往来,又找不到解决之道,众人拉着李老师到乡政府,希望乡政府主持公道,撤销其教师资格。在乡村,毕业之后能执教看着是 一条光明之道,所以,村人大概是想断其后路,让李老师从此蒙羞。对于讲究人事关系的政府部门向来是不希望事情扩大化,极力安抚众人,答应一定给个说法。几个领导关门商量了若干天之后,不是撤销李老师,而是把他调走去其他边远小村任教。虽然,乡里内外,不算远,可是走路来回也不算近,把老师至少赶出了村,所以村人们还是满意地接收了这个结局。
生命就像一条静谧的河流,看不见大起大浪,偶尔还会遇见高提断壁,可是却奔流而去。我出生一年后,有了小妹,三年后,有了小弟。在校无多日时,我们三总能找到各种乐趣。春暖花开之时,我们会爬遍满山遍野,只为了採回满屋的映山红;而骄阳似火的日子,我们用木板、泡沫塑料自制浮力船,以此在水中嬉戏。至于白雪皑皑的季节,大抵是难熬的,不仅要忍受刺骨的寒风,更多的时候是饥肠辘辘,在家可以围坐柴火,可是在学校却是只能靠意志力来舞动整个冬季了。不过,白雪的日子终归还是有趣的,既可在雪中追逐打雪仗,也可以走家串户,而且最重要的是因为有了盼头,冬天来了,春天的脚步大概也不远了。如此想象着明天也便忘记了今日的寒冷。秋高气爽的日子,忙于农作,这是一个收获的季节,可是我却多么厌恶这个季节。对于农民来说,秋季意味着收成,也决定了来年日子该如何度过。在乡村,仅靠农作物是很难维持一家的生活开支的,而且由于计划经济的毒瘤还生长在体内,土地是七年才重新分配一次,所以期间出生的小孩都是没有土地的,当然最为可恶的是,每家每户都需上缴粮食,不管当年收成如何。所以,总是会看到这样一种景象,拖家带口的一家,明明自己都吃不饱,可是却把那仅剩的那点口粮拿出来上缴给乡政府。对于我家,吃不饱是常事,幸而有勤劳的母亲,懂得腌制各种蔬菜、豆类制品,如此度过一个冬季,偶尔遇到某年收成不好,就只能喝西北风,面朝东南方晒晒太阳就当做吃饱了。
如果一年四季都能如此,也便就过去了,可是人生总是有些始料未及的事情,这些事情又把我拉回那个熟悉的地方。
每个季节,母亲总是担心我出些什么状况。春季回暖,一颗不安分的心在四处跳动。在李老师走后,学校分配过来一位女老师,姓胡。家有千金,玲珑剔透,如从书 中走出来一般,在学校也是成为众人拥簇的对象。该女孩取名锦玲——真是锦上添花,玲珑剔透啊!锦玲父亲务职乡政府,所以,她的出身即可算得上书香门第,也说得上是官宦世家。
五叔那时在村里是有头脑的承包商,与官员交道不浅,也与村人打成一片,如此你来我往,五叔和锦玲家也就成为大门大户,五叔家小子古伟和胡家锦玲也便是门当户对了。
我家新盖的房子坐北朝南,北方越过山丘就是村里主干道,西边是小学,东边是中学,而乡政府就坐落在中学旁边之南围墙圈中。胡锦玲一家住在乡政府里,平时非熟人是无人敢打扰的。因为我家住在这附近,所以,每次堂哥要去锦玲家,也便就拉上了我。堂哥古伟比我大半岁有余,开始和我同级,可是后来留级再留级,而我是和锦玲同年级的,况且胡老师教我语文,如此,拉上我去胡家便可以冠冕堂皇。于我,可以藉此打花无聊的夜晚,可以不用夜观天象,而是呆坐在舒适的大房间里看着那大屏幕中的另外一个世界,何乐而不为?所以,每次堂哥过来叫上我,我欣然前往。而在堂哥不在时,我是万万不敢叩开墙内那道门的,墙内墙外分明就是两个世 界。
胡锦玲来校之后,学校生活当然就成了另外一番景象。我们成为同桌,学业也开始有所长进,最高兴的莫过于考试时,我们包揽前一二名,然后发奖状时我们一同站在台上领奖,那感觉就像接受某种仪式一样,我们俩无疑就是这仪式的男女主角。
欢乐的日子总是如惊鸿一瞥划过天际,留下痕迹的却是打破这种生活的龌龊事。堂哥从小就不乐意去上学,对于学校的作业也全然不放在心上。因为大部分的时候都由我代劳,久而久之,堂哥就会用些小礼品作为报酬,比如,上乘的32K书写纸,可是这些奖赏当然是不能让他人得知的。出于对纸张的喜爱,我会偷偷拿去学校写些作业,然后小心翼翼地藏于书包底下,生怕被人窥见。然而这样的举动不免引起他人疑忌,胡锦玲好友,同为乡政府官员之女易君发现我藏于底下的纸张,找我来对峙。
“你那本子是我的”易君伙同胡锦玲来呵斥我,
“不是的,…”我无力争辩,
“你家怎么可能有这样的纸张,穷鬼。你看,都写着凤凰乡政府”,易君边说边夺取我手中的纸张,并甩下“小偷”两字扬长而去。我不甘示弱,想去抢回,你抢我夺,于是我和易君扭打在一起。结局是我不仅没有夺回本子,我和胡锦玲的友谊也就此宣告终结,我们的桌子从此划出一条深深的分界线。从此,我失去了本子,失去了同桌的她,失去了友谊,失去了无法追忆的童年。
不久之后,乡政府搬迁到乡里别外的另一条繁华街道,在山区,需要翻山越岭,来回一天路程,所以也便是“千里之外”了。胡锦玲和易君也随其父母转移到他校就读。与她们的记忆也渐渐远去。多年后,经他人提醒,原来在中考时,我与锦玲在同一个教室,而且她就坐在我西北偏北的方位,只是那时她的成绩已不如当初,能进入特别教室考试也因为其家庭出身,而未能考入县一中是因为实在分数差太多。只是可惜当初虽然我们是如此近,可是又是如此远,我们可能彼此瞥见了对方,可是却已然认不出了彼此。人生匆匆一瞥,尽临终送一别。
人生事,天已许,无力挽留;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无尽遗憾;多少人,一转身,已是阴阳相隔,不甚唏嘘。魔鬼也爱着苍美的容颜,不然胡家锦玲不会病逝。多年后,结识同乡她村人,方得知胡家锦玲已于某年月离去,其后不久,其父母离异,其母离开乡里去到县城,其父再娶,生有一子,到如今。
......
南方的冬天总是阴冷而潮湿,刺骨的寒风伴随的是饥肠辘辘。寒冷可以用火驱逐,可是在冬季,在万物沉寂的时节,大概只能靠天靠手了。在这样的季节,能找到的吃的,大概就是红薯了,母亲有时喜欢拿来当作主食,而我却喜欢生吃或是烤熟。所以每次吃红薯时,我都自己去挖来然后在家旁的池塘洗干就生吃。可是去池塘是一 件危险的事情,一不小心,硕大而圆滚的红薯就从手中滑落进池塘中,无奈我只得去拿锄头,期望可以把它捞出来。池塘边为了方便洗衣弄菜总是堆砌了石阶,可是这些石阶日久长满了青苔,稍不留神,我和锄头就一起掉进池塘中了。冰冷的深渊让我浑然失去知觉。可是生命这东西,有时它如此善良,它会再一次眷顾你。不知过了多久,我元神归位时,已被团团大火围住。只听见母亲在和来往人说起,“当时我正在地里挖菜回来,就看见塘里感觉好像有一个什么东西在动,我就感觉不对劲,赶紧去看下,哎呀!我看见一个细崽在水里挣扎赶紧把他拉上来…”。母亲把我从水里拉上来后,扒去我衣服,用被子把我擦干,然后升起一堆篙火,路人也大概是因此才留足观看的吧!回想起落水间,我是否想到了些什么?每一次危险降临时,好似总是母亲救我于水火,在河流中抓鱼被蛇咬伤,是母亲抱着我送往医院救治;在污泥中玩耍割破脚板,也是母亲从附近人家讨来烟草为我止血;在山丘上,戳马蜂窝被蜇,也是母亲跑过来伏着我趴下,并用头发为我搽去被扎的颈脖。多少次,多少次的意外都被母亲化解,可如今,如今我依然让母亲来保护着我,我带给母亲的只有痛苦,母亲带我来到这个世上,带我过马路,教我生存之道,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现在,母亲给了我再一次的生命。
童年,天真无邪,不知未来该何去何从,所以大体上是无忧无虑的,可是,这样的时光已然一去不复返了,如果今时今日还能缅怀那欢乐的童年,大概至少说明还有着一个健康的灵魂。
童年逝去,不如继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