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人肆意指手画脚的人最大的可恶之处,便是随心所欲地把自己的情感喜好或者主观认知强加给与自己无关的他人。
在这些人看来,凡是自己或者和自己相同的人不认可、不理解、不需要、不喜欢、不感兴趣的事物,全都是“没用的”,甚至是“没意义的”。
每当这些人遇到与自己不同、甚至只是他们自己看不顺眼的人,他们便会不分场合地把自己的情感喜好或者主观认知强加给他人,甚至逼迫他人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或者直接嘲讽他人。
在包括文学领域在内的几乎所有主观因素占比相对较大的领域之内,这种人的数量尤其多。
当这样的人看到某些作者写出的作品不符合他们的喜好或者认知的时候,他们便会随心所欲地对作者及其作品指手画脚,甚至声称作者“不能这样写”,或者声称作者按照这种方式写作是“没有意义的”。
而且,当作者或者他人反问他们这样断定的依据的时候,他们往往会说出诸如“这样写没人看”“没有别人这样写”之类的话。倘若有人继续追问,他们所给出的所谓理由便多半会是“我就不喜欢看”“我没见过有人这样写作”“我没见过有人喜欢看这样的作品”。
这种人只有一种思维方式,那就是:“我不喜欢”等于“没人喜欢”,甚至等于“不能做”“没有意义”。
这种思维不仅可恶,而且有害。在很多情况下,它都会对真正想要做事的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拥有基本的智力和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几乎每个人都拥有不完全相同的境遇。不完全相同的出生环境、成长经历,不仅会对不同的人的能力大小、知识范围、认知能力起到不同的作用,也会对不同的人的主观情感喜好起到不同的作用。生长在相同种类的环境之中或者拥有类似的生活经历的人,很可能拥有类似、甚至完全相同的喜好或者价值观;生长在不同的环境之中且几乎完全没有任何类似的生活经历的人,则很难拥有类似的喜好或者价值观。
“人与人不一样”不仅体现在不同的人之间的能力差异之上,同样体现在不同类型的人的主观喜好的差异之上。在很多情况下,不同的人在主观情感方面的差异会比能力差异还要大得多、复杂得多。某一种人喜欢的、甚至无比热爱的事物,完全可能是另外一种人毫不在乎的,也完全可能是与其迥异的人非常厌恶的;某一种人信奉的观点或者道理,同样完全可以是另外一种人拒绝认同的,甚至可以是被与其处于不同立场的人鄙视的。
最重要的是,在多数正常情况下,纯粹的主观情感方面的差异完全只是差异而已。任何正常范围之内的主观情感喜好之间都没有谁高谁低,甚至很难有谁对谁错,只有不同。如果某一种人的主观情感比其他人的主观情感更高级或者更高贵,那就说明,人与人在人格尊严上的平等将不复存在;如果多数人的主观情感比少数人主观情感更高级或者更高贵,那就说明,任何人都可能在某些时候仅仅因为自己身为少数派便被压制,甚至被损害。几乎没有人能够保证自己一定能够一直在某个环境中处于最高的地位,或者保证自己总是某个群体当中的多数派。
文学作品的读者之间的情感差异同样是多种多样的。它不仅是决定不同的读者选择阅读哪些作品的重要因素,同样也是决定不同的作者如何写作的重要因素。有不同的喜好、不同的阅读习惯的读者,代表的是不同的人、不同的群体,也是不同种类的作者选择或者迎合的不同对象。某些读者在某一种类的作品当中找不到自己喜欢阅读的作品,他们便会去其他种类的作品当中寻找;某些读者无法通过自己的作品来获得某一种类的读者的支持,他们也有权去寻找、去选择其他种类的读者。
因为某一部分读者对某一部或者某一种类的作品不感兴趣,便直接否定这一部或者这一种类的作品,这不仅是对作者及其作品的不尊重,更是对其他不同的读者的不尊重。
只凭自己的喜好随意否定一个人、一群人,甚至是与自己不同的其他所有人的存在价值,是对他人最大的不尊重。
所有智力正常、神志清醒的人同样应该知道,很多领域的发展和进步都离不开“创新”二字。
尽可能地发扬已经存在的优秀成果当中的优势,并在这样的基础上用合理的方式尽可能地创造出更加优秀或者有全新的用途的事物,是绝大多数领域常见的进步与发展的方式。
因此,多数正常的领域想要进步和发展,就不能人为地制造过多在客观事实上阻碍创新的障碍,尤其不能过多地在思想上、观念上制约大多数人。
然而,认为“只要某些作者不写某一类作品或者不用某些写法,所有人就都不能写某一类作品或者用某些写法”之类的观点,正是一种既制约大多数作者、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很多读者的观点,甚至是一种明目张胆地扼杀创新的观点。它在根本上否认“创新”这一行为,否定每一种写作方法、每一种表达方法乃至几乎所有的艺术作品全都要经历“从无到有”这一过程而诞生,甚至能够在客观上阻止崭新的事物诞生。
在所有存在于现实世界之中的艺术作品被创造出来之前,没有任何艺术作品是自动诞生、自动存在的,也没有任何创作艺术作品的方法是自动诞生、自动存在的。即便是已经存在于自然环境当中的事物,也需要有人去发现它们、发觉它们,从而证明它们本身的价值或者从它们当中找到创作的方法。事实上,不仅是艺术作品,只要是由人发明、创造出来的事物,都需要经过“从无到有”这一诞生过程。写作这一件需要长期锻炼自己、提升自己的事尤为如此。
更重要的是,在很多情况下,能够创作出优秀作品并发明创作优秀作品的方法的人也未必一定是多数人眼中的强者、伟人,甚至可能会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之内都是不为人知的人或者被身边的人轻视的人。不同的人判定作品的好坏和创作方法的好坏的标准不同,自然有可能在判断作者及其作品的好坏这一方面出现或多或少的偏差。有些真正优秀的作者和作品可能会被埋没,有些毫无真实本领的人或者某些空洞无物的作品也有可能得到某些好坏不分的人的追捧。在充满只凭自己的喜好随意否定任何不顺从自己的人或事物的环境之中,这样的事必然会是时常发生的。
谁也没有资格随心所欲地剥夺他人做自己并按照自己的想法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事物的权利,除非他人真正地违反公认的合理规则或者对其他人的合理利益造成实际损害。不承认这一点的人,必将因为这一点而付出代价。
真正的写作者都需要牢记两个重要的不等式:“某些人不看”不等于“没人看”,“某些人不写”不等于“不能写”。
在某些时候,正常人甚至需要勇敢地站出来捍卫它们,并抵抗否定它们的人。尤其是在连自身的生存都受到威胁的时候。
202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