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刘震云

一旦被人拿住命门,软肋攥在别人手里,你就没个退路。

事件的开始是李雪莲利用计划生育的漏洞,希望通过假离婚逃避罚款和保住丈夫秦玉河的工作。但是被秦玉河算计,假离婚成了真离婚,并被冠上潘金莲的恶名。引起李雪莲二十年间不断告状的后续,但李雪莲并不是简单的悲剧角色,同样在她的经历中展现了人性的两面。

反面看,李雪莲二十年的执着是不是一种内耗?如果在最初发现从法律角度无法证明离婚真假时,果然抽身离开。大家只会看到一场平平无奇的离婚,用不了多久便会直接忘却。另一个角度看,是李雪莲自己在不断提醒周围人“李雪莲就是潘金莲”的论点。其中,李雪莲最初状告失败,想要放弃时的前提却是必须要秦玉河亲口承认“假离婚”之下,将自己的人生寄托于他人口中。在不断反内耗的当下,都强调生活是过给自己的,别人的意见不应该动摇自己去享受生活。为什么需要别人的承认?但偏偏,很多人终其一生都在努力寻求他人的认同。

正面看,李雪莲二十年的不断告状正是愚公移山式的坚持,既然当初离婚是假的,为什么要被当做真离婚对待。可以离婚,但必须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离婚,任何一个条件缺一不可。故而演变为李雪莲的内核成为以正式离婚为目的,让秦玉河失去工作为核心的不争馒头争口气。她的执着,是最符合人性的选择。即使从事件的结果上看,不管真假离婚都不过是拿到一张离婚证。只是莫名其妙被算计后,倘若就不做点动作,总有一种看他心满意足的恶心感。忍气吞声的后果往往是让恶人更加猖狂。

从李雪莲的事件中能看出,爱情中潇洒离开的人,内心最大的坚持是铁了心要幸福给前任看。

李雪莲认为在告状的过程中,外界的阻碍来自不同级别的公职人员,公职人员面对李雪莲的要求时的举动是本书争议最大的部分。

明面上是各级工作人员的不作为,使得李雪莲求助无门,尤其是为了“精神文明城市”的创建,将李雪莲关了起来,此处能看到领导模棱两可的质量和下属层层加码的理解,导致最后产生荒诞的后果。结合现实,或许路边的摊贩管理、烟花的燃放等问题都可能出现过误解。当基础诉求无法达到是,李雪莲只能一次又一次采用过激的方式。

但是他们应该如何处理李雪莲的诉求?老古按照流程为李雪莲和秦玉河办理离婚,但李雪莲偏执地认为老古应该知道自己办了一次假离婚、王公道在案件审理阶段,并没有任何偏向,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但清官难断家务事,从程序正义的角度上,李雪莲并不认可法院的判决、董宪法莫名其妙遭遇非本职工作的案件,被强行要求参与,是打工人看了都会感觉自己都经历过的程度。荀正义、董宪法等人在书中都展现出各类作风问题,单纯从举报的角度看毫无问题,但李雪莲是因为他们没有顺着自己的心思断案,故而认为他们工作有问题,则显得很是无耻,说她是刁民也没有问题。尤其是多次脱口而出的“贪污受贿”等词,不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在本案中还明显带有诽谤的意味。举报贪官要去检察院、对法院判罚不满要向上一级法院提出诉求,工作人员实际上已经给出了合理的建议。

李雪莲不是潘金莲,但也不是单纯的窦娥。

李雪莲二十年的告状无果是个人的悲剧,尤其还面对赵大头的算计、地方工作人员一路穷追猛打,此时难免会觉得公职人员将精力和预算放在此种事件上,还有其他时间来完成自己的本质工作吗?

但当视角平等的对待书中的每个人,能看到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执着,为政者一入宦海便入了阵,多是身不由己,多是被一句听领导的捆绑;为民者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却很容易遇到层层阻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核心诉求,同时又有自己的小九九。可能除了乐小义,全书没有一位完全正面的角色。

冯小刚导演的同名电影,采用圆形画面的表现方式看起来稍微有点费力。汇集了一大片明星的电影,对每个角色的塑造都足够贴合原著,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冲突感没有书中来得强烈。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