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瓶儿赴了潘金莲的生日会,也要回请西门庆一家,正好她的生日是元宵节,她新家在狮子街可以看花灯,就请了西门庆众家眷来她家二楼上喝酒看花灯,也能看见熙熙攘攘的人群,“佳人笑赏玩灯楼”。尤其潘金莲玩的尽兴,十分招摇,楼下的看灯人路过,就讲起了她偷情杀夫的故事。
这是一次女人们的聚会,西门庆不参加,李瓶儿密约西门庆在众家眷看灯之后回家了,西门庆再来幽会。

在第六回下,“王婆帮闲遇雨,各代通奸惩罚”中,我们说过,现在虽然没有了流氓罪,但我国男女发生婚外性关系也不仅仅是道德问题,也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可能惹到刑法治罪。重婚,同居,通奸是程度不同的三个情况。
通奸,即有婚外性关系,比同居、重婚法律评价轻一些,一般是道德问题,但是
1、如果明知对方是军人家属,与之结婚、同居,或通奸为持续状态,情节恶劣的;
2、如果一方是未满十四周岁幼女的;
3、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通奸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的,这三种通奸都触犯了法律。
韩国2015年取消了刑法中的通奸罪,据说有警界强烈要求的因素,如果通奸是刑案,有报案必须出警,夫妻间捕风捉影的事让警察疲惫不堪。
中国台湾“司法院”大法官会议2020年5月做出“释字第791号解释”,宣告“刑法第239条通奸罪违宪,立即失效”;
中国台湾“行政院”2020年12月通过删除“刑法”第239条以及“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以符合大法官解释宗旨,全案送“立法院”审议;
中国台湾“立法院”,2021年5月在场“立委”并未提出异议,此议案三读修正通过,原“刑法”第239条规定“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原“刑事诉讼法”规定,“刑法第239条之罪,对于配偶撤回告诉者,其效力不及于相奸人”一并删除。
中国台湾这个修法过程有点意思,他们是由司法机关“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行政机关“行政院”→立法机关“立法院”,这样一个过程一步步反向推进而来的。大陆刑法的修改,是由最少30名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委员联名,或者有权机关提出议案,全体人民代表开会表决,过半数通过修改法律,颁布后由司法机关执行。
把通奸仍列入刑法予以打击的国家和地区,有伊斯兰国家如沙特、伊朗,部分天主教国家如意大利、西班牙,以及美国的几个清教徒州。
一般通奸虽然不受法律惩处,但毕竟是社会道德所唾弃的行为,对于党政干部,公务人员,社会名人等的声誉和前途有很大的损害,如果有人以此要挟,可能触犯《刑法》的二百七十四条的敲诈勒索罪,也可能触犯侮辱诽谤罪。例如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女辅警敲诈勒索案,陈昱霖敲诈明星吴秀波案。